清华教授发声:农村1户1宅不公平,建议取消,宅基地应该有偿使用

[综合] 时间:2024-04-28 05:35: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次

    现如今,清华宅基地的教授基地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对于这种政策,发声清华教授蔡继明表示,农村这样的户宅分配是不公平的,建议取消,平建宅基地应该有偿使用。议取应该有偿什么是消宅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批准农村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80 平方米以内,使用建筑面积控制在 280 平方米以内,清华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教授基地根据功能需要可以增设梯间和功能用房,发声3 层部分建筑高度≤11米,农村设梯间和功能用房的户宅建筑高度≤14米。对于村民已有证的平建原有宅基地住宅的翻建、改拆建,可按照总建筑面积≤280平方米,限高≤14米的控制要求,按原用地面积进行建设。为什么要一户一宅?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基于以下四点①农村宅基地资源由集体无偿分配,用来保障农户基本住房需求的。而城镇建设用地则需要缴纳高昂的土地出让费,且这笔费用无形之中已经“强加”到购房者的身上②人地矛盾一直是农村社会的主要矛盾,现阶段宅基地资源紧缺的现状难以改变,如若不限制宅基地的数量及使用面积,则会造成更多的集体土地资源浪费③宅基地所有权归属集体,一户一宅公平公正,且土地使用权的分配绝不允许“一户多宅”,否则,最大限度的保障土地使用分配权的公平与公正也便成了一句空话④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基本原则,有利于乡村的整体规划,同时也是乡村建设秩序的重要保证!如果允许“一户多宅”,则不仅加剧空心化,还会影响规划,破坏人居环境!为什么一户一宅不公平?1.城里人一户享多宅,农民却只能“一户一宅”蔡继明指出,许多拥有两套房、三套房以及多套房子的城市居民没有违法,而农民只要“一户多宅”就违规,这是不是挺不公平的?况且,城镇的商品房有哪一栋不是建在以前农村的土地上?既然城乡居民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怎么就不允许农村居民享有二套住宅呢?所以,农村也应该放开“一户多宅”,多套宅基地的价格也应该结合市场实际需要而定。2.城里人卖房能从中受益,农房却禁止入市交易城市居民卖房能从中受益城市且有权使用、出租、转让、处置和受益,法律赋予城市居民对住宅用地的使用权。而反观农村居民,却只是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房被禁止入市交易没有处置权和收益权。简单来讲,涉及到征收拆迁补偿,农民只是享有房屋的补偿,而宅基地的补偿却全部归属集体,农民1分钱也享受不到!蔡继明指出,如果宅基地的受益权问题得不到解决,则这一矛盾恐会越来越突出!3.宅基地流转不放开,农村产权就不值钱据悉,我国有3000多万亩闲置宅基地,这个数字超过了全国所有城市住宅占地面积的总和!但目前国家的政策只局限于宅基地在集体内部流转,城里人购置宅基地的行为涉嫌违法!在这种背景下,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如何赋予农民更多的权益呢?蔡继明认为,只有放开宅基地流转,允许宅基地进入交易市场,宅基地资源才能尽快被盘活,否则农村闲置宅基地的产权就很难变现,不能变现也就不值钱!宅基地升值也就徒有口号,而没有实质意义!是否应该取消一户一宅?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宝贵资源,是农民群众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然而,由于1户1宅政策的实施,导致宅基地的分配不公平现象愈发凸显。有些农村家庭拥有较大的宅基地面积,而有些则只能被分配较小的面积。这种差异不仅在农民之间造成了不公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取消农村1户1宅政策,以有偿使用的方式重新规范宅基地的分配,可有效解决目前的不公平问题。首先,取消政策可以让农村居民的宅基地面积更加合理地调配,避免出现面积差异过大的现象。其次,有偿使用可以促使农民更加科学地利用宅基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可使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更加顺畅,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大家觉得应不应该取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呢?你们支不支持“有偿使用”宅基地呢?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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