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能董事长“下落不明”?!姚振华本人现身回应

[热点] 时间:2024-04-30 07:25: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93次

日前,下落不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送达公告称,宝能本人该院受理了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董事与被告姚振华、长姚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振华宝能集团、现身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的下落不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但被告姚振华下落不明,宝能本人这引发了不少关注。董事昨天(22日),长姚相关公告已经撤销,振华宝能投资集团董事长姚振华在接受央视财经记者采访时,现身对此进行了独家回应。下落不明

宝能投资集团董事长 姚振华:看到新闻报道之后,宝能本人第一时间公司就派人就和广州中院取得了联系,董事第一时间领取了法律文书。所有的法律文书,我们都会非常严肃地办理、认真地对待。这一次实际上,宝能碰到了一些暂时性的流动性困难。

针对法院公告中提到的宝能系相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姚振华也给予了回应。

宝能投资集团董事长 姚振华:这个其实是一个很小的业务,也是一个物流项目。跟广州银行的借贷也就7个亿,就是跟银行欠了一点利息,最近正在安排,很快双方就能够争取尽快达成和解。

另外,记者也就广州中院公告中的下落不明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

广东艾特朗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铿:送达地址主要有赖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比如受送达人的居住地址、办公地址、身份证住址、户籍地址等等,可以联系到当事人的地址。如果是穷尽了这些联系送达地址,都没有办法联系到这个人的情况下,才可能采用认为他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上。

在公告期间,如果一方当事人出现了,得悉了公告的信息并与法院取得了相应联系,签署了材料,这就已经是送达了。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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