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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权公证后可强制执行

[焦点] 时间:2024-05-02 08:44: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75次

  中国小康网讯 综合报道 7月13日,金融最高人民法院、债权执行司法部、公证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司发通〔2017〕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

  据了解,金融此举目的债权执行是“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债权实现效率,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公证有效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防控风险的强制水平”。

  某AMC法律部人士也表示,金融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制度,债权执行是公证对原有的法律制度进行重申,并没有新的强制内容或者超越此前法律规定的范围。由于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制度不需要经过诉讼程序,金融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债权执行具有高效便捷的公证特点,故信托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偏好采用这一制度。

  大量债权或通过公证实现

  76号文中明确要求,公证机构可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中所签署的各类融资合同、债务重组合同、还款合同、还款承诺、担保合同、保函等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不过这一规定还需要满足《公证法》第37条规定的内容,即“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虽然是对原有法律的重申,但是某银行业人士还是认为,“这将极大地利好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相比“诉讼+执行”,相信会有很多的金融机构都愿意选择通过“公证+执行”的方式实现债权。”

  不良资产处置行业专家杜称华表示,预计通过公证实现债权强制执行的案件一定会大幅增加。之前有人认为债权公证中,涉及房地产、土地等物权提供抵押担保的债权不能通过公证优先受偿,需要通过诉讼才能实现。而通知中明确解决了这个问题,各类担保合同、保函也可以通过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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