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社保费可以缓缴 涉及餐饮零售旅游等行业

[探索] 时间:2024-05-07 04:40:3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26次

原标题:三项社保费可以缓缴 涉及餐饮零售旅游等行业

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项社行业恢复发展,保费市人社局与市税务局、可缓市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缴涉及餐对在本市参保缴费,饮零游属于餐饮、售旅零售、项社行业旅游、保费民航、可缓公路铁路运输行业的缴涉及餐企业,阶段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饮零游失业保险、售旅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项社行业

职工个人应缴部分按时缴纳

本次缓缴政策适用于相关企业三项社保费的保费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可缓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另外,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且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单位,也可以参照企业办法缓缴三项社保费。

符合缓缴资格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以及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符合条件单位今起网上申请

参保单位可在5月9日至5月13日申请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在5月16日至5月25日申请从5月起享受缓缴政策;6月至10月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时间为当月1日至15日。申请缓缴成功的参保单位,从当月起享受缓缴政策,且只需申请一次,无需每月申请。

符合缓缴资格的参保单位,可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rsj.beijing.gov.cn/),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提交缓缴申请,阅读并同意缓缴协议,承诺依据协议约定执行。

现有信息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参保单位,可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承诺所属行业分类,自承诺当月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经核查参保单位确实不符合缓缴资格的,未按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缓缴费款须在年底前缴清

申请缓缴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提前结束缓缴,也可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最迟应于2022年12月25日前缴清。逾期未缴的,从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将按规定对缓缴的三项社保费加收滞纳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缓缴的社保费,参保职工缓缴期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将如实记录为补缴或断缴。

缓缴期间,参保单位如发生职工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等事项,由参保单位将缓缴的三项社保费为职工一次性足额缴纳,职工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或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如有参保单位在缓缴期间依法注销,也要在注销前足额缴纳缓缴社保费,再按相关流程办理。

小提示

为确保参保单位可从4月起享受缓缴政策,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征收期限,调整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27日。自6月份起,恢复原来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安排。(代丽丽)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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