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进驻关中五市区

[百科] 时间:2024-05-02 03:54:5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90次
针对关中地区尤其是陕西省大市区西安、咸阳、气污渭南三市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靠后问题,染治省委、理专省政府高度重视,项督印发了《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察组高规格召开了全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动员会,进驻发出了举全省之力打赢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关中总号令。为下硬茬推进关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陕西省大市区全面提升我省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气污经省委、染治省政府批准,理专决定组建3个专项督察组,项督对西安市、察组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进驻渭南市(含韩城市)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进驻时间2个月。

此次专项督察从省级部门、生态环境系统抽调了具有督察检查和环境执法经验的63名同志,分3组开展专项督察,实行组长负责制。第一组负责督察西安市,组长为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薛占海;第二组负责督察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组长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龚晓燕;第三组负责督察渭南市(含韩城市),组长为省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王宝成,每组21人。副组长均由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和督察专员担任。进驻前,对被督察的5个市(区)开展了问题线索摸排,为专项督察进驻提供了第一手资料。3个专项督察组已于4月6日进驻5个市(区),进行了人员分组分工,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建立督察运行工作机制,4月10日至11日分别召开了专项督察工作动员会,被督察市(区)市委、党工委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督察工作全面展开。

此次专项督察主要对象是5个市(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并下沉至县(区)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重点督察涉大气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落实执行情况;2022年以来大气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及失职渎职责任人的问责情况;2022年以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移动源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情况;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开展情况;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督察和交叉执法移交的、被中央和省上挂牌督办约谈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专项督察进驻结束后,专项督察组将形成专项督察报告和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在被督察市(区)召开反馈会,由专项督察组将专项督察报告反馈被督察市(区)。专项督察报告将通过省、市(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记者 申东昕)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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