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姐妹建4000个微信群赚“人头费”终落网

[综合] 时间:2024-04-28 11:48: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63次

原标题:三姐妹建4000个微信群赚“人头费”终落网

东北网12月2日讯(王志 梁维昊 记者 唐继厚)日前,人头费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新江路派出所打掉一跨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姐妹建三名“美滋滋”得了22万余元“人头费”的微信网犯罪帮凶落入法网。

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的群赚李某辍学后便外出打工,今年8月的终落一天,怀揣发财梦的人头费李某在一款社交软件中结识一名“成功男士”,他告诉李某自己专门介绍别人从事“建群”活动,姐妹建只要拉人头,微信网使每个群的群赚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并将群主位置让给他,终落就可付给李某“人头费”,人头费但此事必须保密,姐妹建绝不能让警方知道。微信网

李某先是群赚将七大姑八大姨等亲朋好友拉进群内,然后像滚雪球一样壮大群友队伍,终落很快,一个百人的微信群建成了,群管理权限转移后,李某获得了50元“人头费”。被致富幻想冲昏头脑的李某找到自己的亲属王某和刘某,准备共同经营这项“事业”。三姐妹一拍即合,形成由李某联系上线、王某负责财务、刘某联系建群的工作模式,4000多个微信群先后建成,22万余元的“人头费”也收入囊中。

今年11月初,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新江路派出所副所长李林泉在工作中获得一条重要信息,甘南县的李某、王某、刘某三姐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随即展开秘密侦查工作,逐步获取、固定了大量的犯罪证据,并觅迹追踪,确定了她们的主要犯罪上线在福建泉州。11月18日5时许,李林泉带领民警李国瑞、辅警陈雷赶往甘南县,将睡梦中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李某等三人被警方抓获。 图片由警方提供

经讯问,李某等三人对自己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并从中获利2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给福建警方。(王志 梁维昊 唐继厚)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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