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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兆杰︱另一种“隋唐英雄”

[热点] 时间:2024-04-30 05:32: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75次
得益于《大唐秦王词话》《隋史遗文》《隋唐演义》等小说及相关评书、隋唐英雄影视作品的任兆风靡,大众津津乐道于秦叔宝、杰︱尉迟恭、隋唐英雄单雄信、任兆程咬金、杰︱王伯当这些叱咤风云的隋唐英雄“隋唐英雄”。即便是任兆历史研究者,除了李渊、杰︱李世民父子,隋唐英雄更多也是任兆关注李密、窦建德、杰︱王世充、隋唐英雄刘黑闼等与唐王朝争夺天下的任兆群雄。可是杰︱,小说中与他们处于对立阵营的隋王朝守卫者——例如靠山王杨林及“十三太保”——背后的真实历史人物,早已成为历史的尘埃。成王败寇,这也不足为奇。但如果我们去爬梳剔抉,从这些失败者(及其家人)的选择和命运中,也可以寻见一些常被忽视却值得深入思考的话题。

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长安县令李仁政的女儿李淑姿嫁与户部侍郎夏侯诚之子夏侯绚。若在承平之日,这在京师也是一桩声势不小的喜事,可是眼下的大隋已有土崩瓦解之势。皇帝出京游乐,巡幸江都,百姓民不聊生,边境狼烟四起,群雄虎视眈眈,长安已成各方势力的必争之地。夏侯绚和李淑姿夫妇在短暂的新婚欢愉之外,更多的是忧虑。他们不知道,等待自己和家族以及长安城中几十万百姓的命运究竟如何。

夏侯绚墓志,蒲城博物馆藏墓志拓片。

夏侯绚夫人李淑姿墓志,蒲城博物馆藏墓志拓片。

夏侯绚夫人李淑姿墓志并盖,蒲城博物馆藏墓志拓片。

夏侯绚和李淑姿的墓志今藏陕西蒲城县博物馆(拓片见《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三册,录文见于《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两方墓志的开篇分别记述了他们先世的仕宦。夏侯家族的郡望是沛国谯县,以夏禹为始祖,在汉代有武将夏侯婴、经学家夏侯始昌,曹魏有名将夏侯惇、名士夏侯玄,晋代有文士夏侯湛。夏侯绚“祖裕,周使持节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中书侍郎、鄀邵梁贝四州诸军事四州刺史、广阿县开国公,食邑二千户……父诚,隋太子舍人、户部侍郎、汶山县开国公”。夏侯绚的祖父夏侯裕在北周、父亲夏侯诚在隋代的官位都不低,但史籍中未能找到两人的踪迹。李家则来自陇西成纪,祖先往上追溯到老子李耳、西汉李广、东汉李膺及北朝李伯尚,李淑姿“曾祖彦士,魏尚书左丞、黄门侍郎、尚书、侍中、开府仪同三司、平阳郡公;祖昇明,周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隋尚书左丞、司农、太府卿,康始渭齐邓兖六州诸军事六州刺史,邹县公……父仁政,隋京兆郡长安县令,袭爵邹县公”。

李彦士其人,《周书》卷三十七、《北史》卷七十有传。墓志记载祖孙三人的官爵可补史传之缺,史传也有墓志未载之处,如“李彦字彦士,梁郡下邑人也。祖先之(《北史》作‘光之’),魏淮南郡守。父静,南青州刺史”。李彦以字行,或是因北魏有另一李彦,字次仲,为李宝之孙(《魏书》卷三十九有传)。《北史》载李彦士之子昇明“仕隋,终于齐州刺史”有误,据李淑姿墓志,昇明在齐州刺史后又任邓、兖二州刺史,终官当为兖州刺史。《周书》仅载彦士、昇明父子,而《北史》又载昇明“子仁政,长安县长。义军至,以罪诛”。李仁政的人生遭遇,意味着隋王朝覆灭之后,这个在周隋时期颇有地位的家族也在历史舞台上黯然落幕。

不过,“李仁政”这个名字在唐初史籍中也出现了一次,正是在此处记载中,李仁政连同与他一起出现的几个名字共同构成了当时被忽视的另一种历史图景——作为反对派的“隋唐英雄”。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卷二载大业十三年十月十一日(丙辰),唐军攻下长安,“戊午,收阴世师、骨仪、崔毗伽、李仁政等,并命陇西公斩于朱雀街道,以不从义而又愎焉。余无所问,京邑士女,欢娱道路,华夷观听,相顾欣欣”。李仁政与阴世师、骨仪、崔毗伽四人,被李渊命李建成斩于朱雀街。

《大唐创业起居注笺证》,温大雅撰,仇鹿鸣笺证

这三个人中,“崔毗伽”未见其他记载,其事迹已不可考。阴世师与骨仪则多次出现于史籍中。阴、骨两人传记,附于《隋书》卷三十九及《北史》卷七十三《阴寿传》后。阴寿,武威人,父嵩,北周时任夏州刺史。阴寿曾随武帝平齐,进位开府。杨坚为丞相时,引阴寿为掾。尉迟迥作乱,韦孝宽为元帅,阴寿为监军,佐孝宽讨平尉迟迥。阴寿不久后,任幽州总管,封赵国公。北齐疏属高宝宁在齐久镇黄龙,于杨坚作相时,连结契丹、靺鞨举兵反;开皇初,又引突厥攻围北平,被阴寿率兵击败。阴寿又派人离间高宝宁的亲信赵世模、王威等人,并试图招降赵世模。宝宁逃至契丹,为其麾下赵修罗所杀,北边遂安。阴世师是阴寿之子,“少有节概,性忠厚,多武艺”,隋炀帝时为张掖太守,“吐谷浑及党项羌屡为侵掠,世师至郡,有来寇者,亲自捕击,辄擒斩之,深为戎狄所惮”。辽东之役(大业八年,612)的次年,“帝复击高丽,以本官为涿郡留守。于时盗贼蜂起,世师逐捕之,往往克捷。及帝还,大加赏劳,拜楼烦太守”。大业十一年(615)五月,炀帝幸太原,避暑汾阳宫,“世师闻始毕可汗将为寇,劝帝幸太原。帝不从,遂有雁门之难”。检校候卫将军杨子崇(隋文帝族弟)“从(炀)帝幸汾阳宫,子崇知突厥必为寇患,屡请早还京师,帝不纳。寻有雁门之围”(《隋书》卷四十三)。可见当时不少官员对突厥持警惕态度。不久,阴世师迁左翊卫将军,炀帝南巡江都时,命阴世师佐代王杨侑留守京师。“及义军至,世师自以世荷隋恩,又藩邸之旧,遂勒兵拒守。月余,城陷,与京兆郡丞骨仪等见诛,时年五十三”。

骨仪,京兆长安人(《隋书》谓其为“京兆长安人也”,《北史》则载其为“天竺胡人”,《资治通鉴》曰“仪,本天竺人也”,胡三省注曰“《隋书·阴寿传》言骨仪,京兆长安人,盖本天竺胡人居京兆长安也”。《旧唐书》作“滑仪”,乃形近致讹),“性刚鲠,有不可夺之志”。开皇初,为侍御史,“处法平当,不为势利所回”。炀帝嗣位,迁尚书右司郎,“于时朝政渐乱浊,货赂公行,凡当枢要之职,无问贵贱,并家累金宝。天下士大夫莫不变节,而仪励志守常,介然独立。帝嘉其清苦,超拜京兆郡丞,公方弥著……仪与世师同心协契,父子并诛,其后遂绝”。

大业十三年十月,“京师留守刑部尚书卫文升、右翊卫将军阴世师、京兆郡丞滑仪挟代王侑以拒义师。高祖遣使至城下,谕以匡复之意,再三皆不报”(《旧唐书》卷一)。当时守城之人还有卫文昇,且其位在前述四人之上。卫玄,字文昇,《隋书》卷六十三、《北史》卷七十六有传。卫文昇于北周武帝时入仕,官至京兆尹。隋文帝仁寿初,由卫尉少卿出任资州刺史,镇抚山獠,颇有功绩。炀帝大业九年,“车驾幸辽东,使玄与代王侑留守京师,拜为京兆内史,尚书如故。许以便宜从事,敕代王待以师傅之礼”。杨玄感作乱,卫文昇受诏平乱,军中祭高祖时,文昇自述“臣二世受恩,一心事主”,后击破杨玄感军,被炀帝赞为“社稷之臣也”。后还镇京师,帝谓之曰:“关右之任,一委于公。公安,社稷乃安;公危,社稷亦危。”大业十一年,诏玄安抚关中。“时盗贼蜂起,百姓饥馑,玄竟不能救恤,而官方坏乱,货贿公行”。玄自以年老,上表乞骸骨,不获允。“义师入关,自知不能守,忧惧称疾,不知政事。”

关于卫文昇的命运,史书中有三种不同记载。《隋书·卫玄传》及《北史·卫玄传》皆载“城陷,归于家,义宁中卒”;刘餗《隋唐嘉话》载京师平,卫文昇与骨仪同死(刘肃《大唐新语》卷六亦谓卫文昇于城破后被诛);《旧唐书》卷一则载卫文昇在唐军攻拔长安之前已经病死(《太平御览》卷一八三同)。司马光对比第一种和第三种记载,下断语曰:“按文昇与二人俱为留守官,不容独免,今从《唐本纪》。”即便如卫文昇本传所言,他见大势已去,卸去守城之责,但毕竟位在阴世师、骨仪二人之上,诚如司马光所言,城破之后,不容独免。何况卫文昇于高祖有杀子之仇:“卫文昇为隋守长安,乃收皇族害之。”(《大唐新语》卷六)李渊第五子李智云在河东“因为吏所捕,送于长安,为阴世师所害,年十四”(《旧唐书》卷六十四)。一说李智云为卫文昇所杀,一说为阴世师所害,即使李智云为阴世师所害,但卫文昇作为阴世师的上级,也难逃干系。所以司马光的判断是合乎情理的。

骨仪和阴世师“同心协契”,但与卫文昇的关系很紧张:“时刑部尚书卫玄兼领京兆内史,颇行诡道,辄为仪所执正。玄虽不便之,不能伤也。”守城诸人不够团结,这也是长安失守的一个原因。与这些人一起守长安的还有金州安康人李袭誉,他在阴世师辅代王为京师留守时“为冠军府司兵,所在盗贼蜂起,袭誉说世师遣兵据永丰仓,发粟以赈穷乏,出库物赏战士,移檄郡县,同心讨贼。世师不能用,乃求外出募山南士马,世师许之”(《旧唐书》卷五十九)。李袭誉之谋,既可以鼓舞士气,还可以与其他郡县共同坚守,可惜未被阴世师采纳。这也导致长安很快失守。此时冠军将军不可考,唐壮武将军周思忠祖父周求在隋曾任冠军将军(《唐代墓志汇编续集》),惜具体时间不知,未能确定是否即李袭誉之府主。

守城人中,卫文昇先死,阴世师、骨仪、李仁政和崔毗伽被杀,一同被诛的还有十人左右:“渊之起兵也,留守官发其坟墓,毁其五庙。至是,卫文升已卒,戊午,执阴世师、骨仪等,数以贪婪苛酷,且拒义师,俱斩之,死者十余人,余无所问。”(《资治通鉴》卷一八四)可惜其他人的名讳已不可考。

卫文昇有子孝则,“官至通事舍人、兵部承务郎,早卒”。卫孝则死于城破前,免于被屠戮的结局。卫孝则有子卫规,入仕唐朝。《唐故东宫通事舍人隆州阆中县令卫府君墓志铭并序》载曰:“君讳规,字德规,河南洛阳人也。赤乌呈瑞,康叔列其高封;玄石开祥,太保光其茂族。曾祖摽,魏骠骑大将军……祖文升,隋刑部尚书、京兆内史、关内道安抚大使、金紫光禄大夫、同轨郡开国公……父孝则,隋兵部侍郎、东宫洗马。”(拓片见《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三册,录文见于《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墓志以封于卫国的周武王弟康叔为始祖,声称是西晋太保卫瓘的后裔。卫规出生于开皇十二年(592),从征辽东,并参加科举考试(“爰自弱龄,式从师于千里;及乎冠岁,方擢第于四科”)。隋唐鼎革之际,虽然卫规的家族有作为唐政权反对者的经历,他还是投入了唐王朝的怀抱(“既而隋图不竞,归历数而告终;唐运有期,膺时须而择主”)。卫规在唐太宗贞观元年(627),任东宫通事舍人,七年,授德州平原县令,十二年,转授隆州阆中县令。他于贞观十二年(638)二月八日薨于京师善和坊私第,年四十七,即以其年权殡于浐川乡。至延载元年(694)十月十一日与夫人寇氏合葬于同人原。

阴世师有子、女存世。《隋书·骨仪传》载“世师有子弘智等,以年幼获全”。唐太宗第五子齐王祐为阴妃所生,“其(祐)舅尚乘直长阴弘智谓祐曰:‘王兄弟既多,即上百年之后,须得武士自助。’乃引其妻兄燕弘信谒祐,祐接之甚厚,多赐金帛,令潜募剑士”(《旧唐书》卷七十六)。史书评价阴弘智“憸人也”(《新唐书》卷八十)。据此可知,阴世师有女为太宗妃,生齐王祐,子弘智入唐任尚乘直长。李祐谋反被处死,作为他的舅舅,阴弘智恐怕也无法避免被杀的命运。

相比李仁政、卫文昇、阴世师等人有子女获免,甚至可以在新王朝簪缨继世,骨仪一家的命运是最悲惨的:“父子并诛,其后遂绝。”唐代又有虞乡人骨英秀(《新唐书》卷一九五《孝友传》),不知与骨仪家族是否有关。

骨仪在《册府元龟》中出现了四次,呈现出复杂的形象。“(大业十三年十一月)戊午,以右卫将军阴世师多黩货、京兆郡丞滑仪性苛酷,有害于政,并斩之以谢。关中连坐者十余人”(卷七《帝王部·创业第三》)。这里骨仪的形象与前述《隋书》及《北史》的赞颂简直判若两人。《册府元龟》卷四六二《台省部·清俭》、卷六一八《刑法部·平允》和卷七六二《总录部·忠义》三处的事迹已见前述本传。从骨仪在《册府元龟》中的立目来看,清俭及平允都是赞誉之词。宋代费枢《廉吏传》评价道:“骨仪是时为独清之人,帝虽嘉之,然一木之支,安能效其力于颠厦耶?”如果说骨仪的确有什么污点的话,那就在于穷治杨玄感之党一事。大业九年八月,司农卿云阳赵元淑坐杨玄感党伏诛。炀帝使刑部侍郎骨仪会同大理卿郑善果、御史大夫裴蕴、留守樊子盖推问追究杨玄感党羽。皇帝下诏从严,“子盖性既残酷,蕴复受此旨,由是峻法治之,所杀三万馀人,皆籍没其家,枉死者太半,流徙者六千余人。玄感之围东都也,开仓赈给百姓。凡受米者,皆坑之于都城之南”(《资治通鉴》卷一八二)。冤案主要应由樊子盖和裴蕴负责,当然骨仪也有一定责任。

其实,骨仪被杀并不在于“性苛酷,有害于政”,而仅仅因为他是一个拒不向新政权投降的守城者——明人严衍对此即有深刻认识:“《隋书》称阴世师少有节概,性忠厚,多武艺;骨仪性刚鲠,有不可夺之志,于时朝政浸浊,浊货公行,天下士大夫莫不变节,仪独励志守常,介然独立。如此则皆隋之良也。唐公特以其发坟墓、毁家庙、拒守不下而诛之,数以贪婪苛酷,非其罪也。”(《资治通鉴补》卷一八四)

除了为隋朝尽忠守城的阴世师、骨仪、崔毗伽和李仁政,还有两人也值得注意——王威和高君雅。大业十三年,炀帝命李渊为太原留守,并以虎贲郎将王威、虎牙郎将高君雅为副。李渊父子密谋起事是很难瞒过这两人的,“及义兵将起,副留守王威、高君雅独怀猜贰”(《旧唐书》卷五十七),可见李渊起兵,王威、高君雅是知情的,但两人并不愿加入反叛的队伍,还想寻找机会除掉李渊。由此可见,他们也是能为隋尽忠者。刘政会在襄助李渊除掉王威、高君雅两人时出力很大:“粤我圣唐,将举晋阳。帝命是将,往拯溺于四方。亦既载旆,亦既秉钺。强凶当路,拒不得发。渝公慷慨,感义激节。用奇制变,大事立决。”“强凶当路”后有小注“王威高君雅”(吕温《凌烟阁勋臣颂》,《文苑英华》卷七七六)。

下面我们说回开头的婚礼。夏侯绚和李淑姿的墓志并没有明确记载他们成婚的时间。夏侯绚卒于永徽五年(654),年六十,则其生于隋开皇十五年(595);李淑姿卒于咸亨元年(670),年六十八,则其生于隋仁寿三年(603);李氏小丈夫八岁。李淑姿墓志有一句“爰洎待年,归于鼎族”,古人所谓“待年”为未成年待嫁之时(大约为十二至十五岁),李淑姿出嫁时间应该也不会太早,大业十三年,她正好十五岁,之后李仁政去世,一则需要守孝,二则夏侯氏不一定会有勇气娶罪人之女。夏侯绚在大业中凭借门调获得任官资格,在河池郡(凤州)做法曹参军。大业年间,官场已是一片混乱,夏侯绚有仕进之心,却沉沦于卑微的职位(“沉沦下僚,非其好也”)。既然夏侯绚志在做官,那么在李仁政被新政权杀戮后,再与李氏结亲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墓志又谓“公亦广询令淑,方事好仇。作嫔通德之门,结其齐大之偶。荣从雉服,礼备鱼轩。光贻石窌之封,宠列延乡之地”,可见双方对这门婚事是很满意的。

新旧政权更替之际,对一些人意味着权位乃至生命的丧失,对另外一些不得志的人则可能是新的人生机遇。李世民为秦王时,秦王府人才济济,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都会随着府主地位的跃升迎来加官进爵的机会。墓志声称,秦王府左一军司马空缺,留在长安城中的夏侯绚因为家族和自己的名声,补任这一职务。大约是跟随秦王多次征战,夏侯绚立了些军功,被授勋为上骑都尉。夏侯绚先后任土门、河东县令,后迁朗州、利州、涪州、睦州刺史。

在当时,像阴世师、骨仪、王威、高君雅这种为国献身的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各地守卫者都选择向新政权输忠,比如韩良即是一例。《唐故太子少保上柱国颍川定公碑》载曰:“我高祖乘时抚运,出震握图,膺五运之宝符,定九牧之神鼎。玄冠紫绶,赉帛嘉于琳琅;裂土剖符,宠命属于翘楚。乃授公银青光禄大夫、冯翊郡丞。京师拥叛散之徒,布牧野之众,率怨秦之卒,拒霸上之师,地阵萁张佳兵。于是丧律天罗,云布汤池,所以失险。公运制胜之谋,当畴庸之赏,加左光禄大夫,赐物七百段。”(《全唐文》卷一四四)韩仲良于大业元年任河东郡司功书佐,九年,获皇帝诏见,十二年,丁父忧。李渊攻长安前,韩仲良守丧未满,就迫不及待加入李渊的阵营。他被任命为冯翊郡丞,在攻下长安中有所贡献,但碑文叙述不详。韩仲良在高祖时成为李世民天策府僚佐,于太宗时先后任户部、刑部尚书,生前死后,荣宠备至。

与阴世师、骨仪、李仁政、高君雅、王威等人的悲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李靖。作为大唐的敌人,李靖绝对要比骨仪、李仁政有更多被李渊处死的理由。李靖于大业末年任马邑郡丞,李渊击突厥于塞外,李靖察知李渊有异志,自缚往江都向炀帝告发,行至长安,“道塞不通而止”(《旧唐书》卷六十七《李靖传》)。《大唐新语》卷六记载李渊于太原起义时,李靖已经到长安与卫文昇一起守城,“乃收皇族害之”。高祖第五子智云在河东被执送长安,为阴世师杀害。这些事情很可能是李靖向卫文昇建议的。李靖被捕,应该说难逃一死。在行刑前,他向李渊说道,“公定关中,唯复私仇;若为天下,未得杀靖”,遂被赦免(《大唐新语》卷六)。《隋唐嘉话》卷上则记载“隋大业中,李卫公上书,言高祖终不为人臣,请速去之”,李靖在长安被捕后,太宗虑囚时见到李靖,言语合意,向李渊求情赦免了李靖。李靖后来功勋卓著,终成一代名将。

与前述诸人不同,屈突通是一个很特殊的例子(本传见《旧唐书》卷五十九)。炀帝幸江都,令屈突通镇长安;义兵起,代王遣其进屯河东。屈突通多次遭遇军事失利,有人劝他降唐,他却决意为国尽忠。后经手下大将桑显和说动,屈突通要求军队释仗,“通知不免,乃下马东南向再拜号哭,曰:‘臣力屈兵败,不负陛下,天地神祇,实所鉴察。’遂擒通送于长安。高祖谓曰:‘何相见晚耶?’通泣对曰:‘通不能尽人臣之节,力屈而至,为本朝之辱,以愧代王。’高祖曰:‘隋室忠臣也。’”高祖命令赦免屈突通,并授予兵部尚书之职,封蒋国公,为太宗行军元帅长史,后于高祖、太宗朝致位通显。

屈突通还被李渊评价为“烈士徇节,吾今见之”(《贞观政要》卷五)。史臣回答了时人及后人对屈突通的责难:“或问屈突通尽忠于隋而功立于唐,事两国而名愈彰者,何也?答云,若立纯诚,遇明主,一心可事百君,宁限于两国尔!被稠桑之擒,临难无苟免;破仁杲之众,临财无苟得,君子哉!”并赞扬道:“屈突守节,求仁得仁。”《新唐书》赞曰:“屈突通尽节于隋,而为唐忠臣,何哉?惟其一心,故事两君而无嫌也。”(《新唐书》卷一一二)当然,屈突通被认定为隋、唐两朝忠臣,也与其投唐之后,在平王世充时慷慨激昂的陈词有关。屈突通从太宗讨王世充,有两子并在洛阳。高祖试探他,问:“东征之事,今以相属,其如两子何?”屈突通则对曰:“臣以老朽,诚不足以当重任。但自惟畴昔,执就军门,至尊释其缧囚,加之恩礼,既不能死,实荷再生。当此之时,心口相誓,暗以身命奉许国家久矣。今此行臣愿先驱,两儿若死,自是其命,终不以私害义。”高祖叹息曰:“徇义之夫,一至于此!”(《旧唐书》卷五十九)

对隋来说,反对唐军的和被群雄、宇文化及杀害的人都是忠臣,对唐来说,王威、高君雅、阴世师、骨仪是敌人,而其他被群雄、宇文化及杀害的人,不妨给予表彰。唐初修《隋书》设《诚节传》,无论是杨坚龙兴,杨谅、杨玄感、宇文化及谋逆,还是群雄反隋之时,只要竭诚尽忠的臣子,都予以表彰:“杨谅、玄感、李密反形已成,凶威方炽,皇甫诞、游元、冯慈明临危不顾,视死如归,可谓勇于蹈义矣。独孤盛、元文都、卢楚、尧君素岂不知天之所废,人不能兴,甘就菹醢之诛,以徇忠贞之节。虽功未存于社稷,力无救于颠危,然视彼苟免之徒,贯三光而洞九泉矣。须陀、善会有温序之风,子翊、松赟蹈解扬之烈。国家昏乱有忠臣,诚哉斯言也。”诸人大部分为李密、王世充、窦建德等人所杀。其中值得留意的是尧君素。屈突通力屈降唐后,曾劝降尧君素,为君素所拒。监门直阁庞玉、武卫将军皇甫无逸降唐后“俱造城下,为陈利害。大唐又赐金券,待以不死。君素卒无降心”。尧君素妻至城下劝降,竟被丈夫射杀。“君素亦知事必不济,然要在守死不易,每言及国家,未尝不歔欷。尝谓将士曰:‘吾是藩邸旧臣,累蒙奖擢,至于大义,不得不死。今谷支数年,食尽此谷,足知天下之事。必若隋室倾败,天命有归,吾当断头以付诸君也。’时百姓苦隋日久,及逢义举,人有息肩之望。然君素善于统领,下不能叛。”江都倾覆的消息传入城中,人心动摇,尧君素被左右杀害。唐太宗于贞观十二年下诏:“隋故鹰击郎将尧君素,虽桀犬吠尧,有乖倒戈之志,而疾风劲草,实表岁寒之心;可赠蒲州刺史,仍访其子孙以闻。”(《资治通鉴》卷一九五)

唐代史臣给予了阴世师正面评价:“阴世师遭天之所废,舍命不渝。使夫死者有知,足以无愧君亲矣”(《隋书》卷三十九),“阴世师遭天所废,舍命无改,虽异先觉,颇同后凋”(《北史》卷七十三)。两书都突出了阴世师虽不识天命,但忠心不改,气节可嘉;对与阴世师同卷的骨仪而言,这种评价也是适用的。

明代杨慎论曰:“东坡于战国之士取鲁仲连、颜烛,而皆惜其未闻道,亦名言;张唐英论王威、高君雅在晋阳谋诛李渊,为隋之忠臣;胡安国论五代宋令珣死事之迹,欧阳公遗之;予观郭忠恕初事湘阴公,赟为郭威所杀,忠恕佯狂遁去,亦清节之士也。史皆不能表彰之,噫,若此者,亦不幸矣。”(《丹铅总录》卷十)明末朱明镐论《宋史》有三善七失,其中第二善为:“文文山、谢君直悉得佳传。以视《魏志》之金祎、耿纪;《晋书》之诸葛诞、毌丘俭;《宋书》之袁粲、沈攸之;《唐书》之骨仪、阴世师;或书为叛,或指为逆,大相径庭,此其善者二也。”(《史纠》卷五)

清初纳兰揆叙也发出了类似感慨:“汉末之董承、耿纪;晋初之王凌、诸葛、毌丘;齐兴而有刘秉、袁粲;周灭而有王谦、尉迥;隋季之王威、高君雅;皆乃心帝室,殉国忘身,史家皆以逆书之,岂劝忠之义乎?”(《隙光亭杂识》卷一)

身处明清易代之际的李清对为隋守节的人抱有更深的理解。在《节义传》中阴世师、骨仪等人传后,他先引《册府元龟》“唐宗,大业末为朔方郡丞,时梁师都举兵将据郡,宗抗节不从,遂遇害”,《资治通鉴》叙王威、高君雅反对李渊遇害事,及《读史质疑》“威、君雅可谓忠于谋国矣。乃昏主在江都,既未闻恤赠,而唐之兴,王又其仇,欲求如尧君素疾风劲草之褒不可得,而后世亦无表章之者。可谓死之最不幸矣”。随后发议论道:“予论曰:夫所谓节义,非必家罹敌国刀锯而人婴暴君奸相鼎镬也。或赴难,或直言,或送往事,居知其必死而死,与决其必死而若祐之以不死,则不死犹死矣。故予于捐生诸臣外,又为乐运、颜之仪,皆不死而死,以附节义后谓节义美名,故推其心以广其类云尔。”(《南北史合注》卷一六八)

清人纂集笺注五代十国文献时,载吴王杨隆演大将骨言为“唐骨仪之后也”(吴任臣《十国春秋》卷九、周在浚《南唐书注》卷十一)。按:骨仪未入唐,一生为隋之纯臣,泉下若知道自己被后人视作唐人,一定会怒发冲冠。这种无意的记载,恰好说明了后人对历史真实的迟钝。

并非所有为隋守节的忠臣的命运都是被遗忘。李贤《明一统志》卷七十七载延平府将乐县县治有显惠庙,所祀之神为隋汀州刺史穆肃。穆肃任满经将乐闻唐受禅,赴水而死,人为立祠。弘治《八闽通志》卷六十载其事更详:穆肃为江南人,“隋末刺临汀,政尚清明,秩满之京,假道将乐金溪,闻唐受隋禅,义不事二姓,遂投水死,邑人义之,敛其尸葬沙碛,立祠祀焉。凡旱涝札瘥,祷之辄应。宋淳祐六年,赐今额,累赠至王爵。国朝洪武六年,诏去封号,题其主曰‘隋汀州刺史穆公之神’,明有司岁春秋致祭”。嘉靖《延平府志》所载略同,后有补充:“岁久倾圮,弘治八年,知县陈大经重建。”(《祠祀志》卷一)周晖考辨穆肃所任当为晋安郡刺史(按:当为太守),邑人初敬其为死节忠臣,后来民间自发奉之为神,至明代才有政府官员致祭(《长汀文史资料》第12辑)。

《南齐书》卷二十三的“史臣曰”论述道“自金、张世族,袁、杨鼎贵,委质服义,皆由汉氏”,随着“膏腴见重”,事情开始起了变化:两汉以来,世族形成并崛起,至魏晋南朝,世禄与羽仪为人钦羡,造成“君臣之节,徒致虚名”,“贵仕素资,皆由门庆,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则知殉国之感无因,保家之念宜切。市朝亟革,宠贵方来,陵阙虽殊,顾眄如一”。周一良注意到,“南朝门阀贵族于皇室王朝之嬗替,自来无动于衷者居多,表现封建忠臣气节者虽非绝无而极少”,“‘保家之念宜切’实为南朝封建地主阶级中高门大族为保持其统治地位而树立之指导思想。故晋宋齐梁易代之际,门阀士族之大臣虽偶有效忠前朝之表现,亦终于不关痛痒而已”(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之《〈南齐书〉札记》)。周氏所论诚为卓识,《隋书·诚节传》与本文所述诸人中,鲜少大族身影。

《“忠”观念研究》,王子今著

中国古代“忠”观念源远流长、意涵丰富而又经时代变化有着不同内容和表现,对作为一种政治道德的“忠”的文化源流与历史演变,王子今在专书中有系统梳理与深入剖析(王子今《“忠”观念研究——一种政治道德的文化源流与历史演变》,吉林教育出版社,1999年)。我们可以看到,被誉为“国士”的豫让对智伯的忠在当时被赞赏,其实是因为忠于某君某主的观念并不严格。汉武帝时李陵与苏武的不同选择,也并未让李陵背上千古骂名。可能是受周先生的观点影响,王书对魏晋南北朝“忠”观念的着墨甚少。不过,如果我们留心观察,从汉代以来“忠”成为封侯的美谥(参见王书)、作为人名的出现频率趋高,以及政府的着意表彰(桑东辉《论中国传统忠德的历史演变》),到《隋书》《忠节传》的出现,再到安史之乱时颜杲卿、张巡、许远的事迹,不难发现官员对朝廷尽忠逐渐成为社会的共识。到辽宋夏金元时期,这种忠被渲染、塑造成文化的选择和民族的坚守,则是新的变化。这种意识在明清之际的江南表现非常突出和惨烈。近代以来,随着民族国家观念的形成和深化,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时,“忠”超越了政权立场和国内民族的界限,出现了张自忠、马本斋等众多英雄。“忠”观念从“忠君”扩展到了“爱国”,从对一姓一朝升华到了对国族的高度。

隋唐之际这些被遗忘的人物的选择,正是中国古代“忠”观念从对君主之忠,转变为对朝廷之忠的重要一环。隋炀帝在位后期,役作不止,民不聊生,地方叛乱和农民起义不断,隋之灭亡已是必然之势。而在这种情形下,王威、高君雅、阴世师、骨仪等人依然选择为国尽忠,不仅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历史上留下的也多是不识时务和奸恶的名声。可是,我们在赞同唐代隋的正当性的同时,仍不妨对这些失败、失意的“隋唐英雄”表示一定的“了解之同情”。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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