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企业重组可享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休闲] 时间:2024-04-28 15:11: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38次

  中国小康网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两部财政部、委企国家税务总局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业重优惠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组可政策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得税递延债务重组等重组行为,纳税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两部企业重组改制涉及的委企土地增值税、契税、业重优惠印花税,组可政策符合规定的得税递延,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纳税

  具体支持政策如下:

  (一)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两部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委企债务重组等重组行为,业重优惠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二)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按规定享受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三)企业破产、注销,清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有关清算费用及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

  (四)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债权损失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金融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六)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合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

  (七)企业重组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八)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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