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6月4日讯 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6月3日消息,国资个体工商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委推务小微企通知》(下称《通知》)。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做好房租减免工作,动央切实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好房户
国资委要求各中央企业要严格执行房屋所在地对经营出现困难的租减助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本企业房屋用于经营、免帮出现困难的业和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至少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
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国资个体工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减免。委推务小微企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的动央,根据房屋所在地要求在下半年进行补足或顺延。好房户对于转租、租减助服分租中央企业房屋的免帮,各中央企业要通过与中间承租人加强沟通、业和签订合同等方式,国资个体工商积极协调减免租金惠及最终承租人。
要切实承担起减免房租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子企业的跟踪督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减免要求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和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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