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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法院再审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

[焦点] 时间:2024-05-01 06:45:1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69次

  

  华坪县法院微博截图

  云南网讯 据华坪法院消息,华坪原审被告人冷兰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于2006年12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县法缓刑五年。院再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1月提出抗诉,审起伤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作出指令再审决定。故意华坪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致死

  经再审查明,华坪原审被告人冷兰之夫刘某与曾某有婚外情。县法 2006年6月23日晚,院再被害人曾某在其租住房里与刘某发生争执,审起伤害曾某多次打电话给冷兰,故意要求冷兰前去领人。致死22时40分许,华坪冷兰携带水果刀进入曾某租住房院内,县法两人发生冲突,院再冷兰持水果刀刺伤曾某腹部、划伤左手腕,曾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案发时仅有冷兰、刘某及曾某三人在场。

  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冷兰持水果刀前往曾某住处,在租住房院内发生冲突,致曾某被刺身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冷兰及其辩护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与在场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证实不符。鉴于被害人有插足他人婚姻的过错,冷兰具有自首情节、与被害人家属达成经济赔偿协议并已履行。为此,于2020年4月15日作出“原审被告人冷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判决。

  冷兰对再审判决不服,已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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