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为红色资源立法 擅自进行原址重建将处最高50万元罚款

[娱乐] 时间:2024-01-23 14:09:4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72次

原标题:天津为红色资源立法 擅自进行原址重建将处最高50万元罚款

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1月29日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天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红条例明确规定,色资对擅自迁移、源立元罚拆除、法擅修缮红色资源,自进址重或者擅自进行原址重建等行为,行原将处最高50万元罚款。处最

条例对擅自设置、高万移动、天津涂改、为红损毁红色资源保护标志、色资纪念标志等行为,源立元罚规定由有管理职责的法擅部门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自进址重,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迁移、拆除、修缮红色资源,或者擅自进行原址重建等行为,规定由有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充分发掘和运用红色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影响力和天津特色的红色文化品牌,条例还规定各个领域采取多种方式,推动红色资源传承与弘扬。(周润健)

(责任编辑:百科)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