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五成 东莞市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意见发布

[娱乐] 时间:2024-05-02 13:07: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77次

  中国小康网3月18日讯(记者韩静  通讯员黄椿颖)  日前,补贴布广东省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东莞市财政局、成东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督分局,莞市结合东莞市实际,政策对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性渔险实意见的业保有效实施,对加快实现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目标,施意减轻渔民经济负担、补贴布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成东提高渔业生产抗风险能力,莞市促进东莞市渔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策

1584538218359880.png

保费补贴五成!性渔险实东莞市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意见发布。业保

  《小康》记者获悉,施意依据此前印发的补贴布《广东省政策性渔业保险实施方案》(粤农农〔2019〕49号)和《广东省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粤农农办〔2019〕543号),实施意见明确,本次可投险种分为3类: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及渔船财产保险。

  其中,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按作业区域分为海洋渔民和内陆渔民。海洋渔民保额50万元,保险费为每人每年1100元;内陆渔民保费补贴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为保额 25万元,保险费为每人每年500元;第二档为保额50万元,保险费为每人每年1000元。

  而渔船财产保险,则按照船龄不同估算其实际价值,按实际价值的60%-80%确定保险金额。具体费率如下:补贴方面,根据省的实施方案,省财政对我市不予补贴。市财政按保费金额的50%进行补贴;剩余50%保费由雇主或渔民自行承担。雇主或渔民不参保,市财政不予补贴。

  渔民人身意外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由投保人凭船舶有效证书,向渔船所属地的承保机构或代办机构(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东莞代办处)申请。经核准后,按每船实际总人数,根据参保渔民有效身份证件,实名投保。投保人一次付清自负部分保费,由承保机构或代办机构签发保单。

  渔船财产保险,由投保人凭船舶合法有效证书,向承保机构或代办机构(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东莞代办处)申请。经审核后,按规定付清保费,由承保机构或代办机构签发保单。

  据悉该实施意见自2020年3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