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焦点 >中国民企发展专题座谈会在京举办 正文

中国民企发展专题座谈会在京举办

[焦点] 时间:2024-05-04 18:52: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57次

十月中旬,中国专题座谈中尼元首宣布建立面向发展与繁荣的民企世代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共建“一带一路”、发展发展战略对接、举办促进贸易投资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中国专题座谈东风一来满眼春,民企“一带一路”倡议不但将为尼泊尔带来发展机遇,发展更为国内民营企业提供了“走出去”的举办新窗口。

为了推进我国民营企业实现更好更快更高质量发展,中国专题座谈进一步帮助民营企业实现“走出去”,民企由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企业走出去委员会、发展北京企业国际化经营创新商会、举办华夏产业经济研究院和拉萨产业交流(北京亦庄)中心共同主办的中国专题座谈“中美贸易战与中国民企发展”专题座谈会于10月20日在京举办。

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常务副会长(驻会)、民企华夏产业经济研究院理事长刘红路

会议邀请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陈文玲博士等多位专家担任主讲嘉宾,发展围绕中美关系再定位、中美经贸关系前景、减税降费成效、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等内容进行探讨。此外,特邀北京中开藏域商务交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昊,向与会人员介绍拉萨经开区发展现状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会议由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常务副会长刘红路主持。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相关机构研究室原司长陈文玲

拉萨中开藏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开藏域商务交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昊

会上,杜昊简要介绍了拉萨经开区当下发展现状。拉萨经开区于2001年9月经相关机构批准成立,是全国第47家,也是迄今为止西藏自治区唯一一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支持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随后,拉萨经开区紧紧围绕“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制定出台了《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共32条82项具体考核扶持指标,全方位多途径扶持入园企业。

杜昊详细解释了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对于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执行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于企业吸纳西藏常住人口达到企业职工总数50%以上的,或者是企业在西藏的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40%以上的,可以减半征收地方分享部分,也就是执行12%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于符合25号文件明确的14类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也就是执行9%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西藏拉萨经开区每年会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从本级财政拿出一部分财政资金去扶持园区企业。同时,在金融、上市、双创等方面也有相关扶持政策,保证入园企业健康发展。西藏拉萨经开区一直秉承“招大、招强、招实”的工作理念,向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努力实现全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发展目标。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