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传媒学院回应学生抄袭作品参赛:属实 撤销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

[知识] 时间:2024-04-29 07:27: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95次

  人民网武汉11月28日 11月27日晚,武汉武汉传媒学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我校学生郑某某涉嫌盗用、传媒抄袭参赛撤销抄袭他人作品问题的学院学生选资调查及处理说明”。据介绍,作品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属实抄袭行为属实。国家格学校研究决定,奖学金评给予郑某某留校察看处分,武汉取消郑某某武汉传媒学院2020-2021学年校内一等奖学金,传媒抄袭参赛撤销撤销其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学院学生选资

  11月20日晚,作品自称毕业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属实“均川”发帖称,自己多件作品被人盗图参赛评奖。国家格21日凌晨,奖学金评自称浙江大学建筑研究生的武汉“小丁”(DearNelson)也发帖称被人盗图参赛。

  小丁介绍,有网友在“中国大学生创意节”(以下简称“中创节”)官网看到了他的设计作品,但署名是郑某某。

  针对日前,两名微博博主“DearNelson”和“均川”先后发帖称:自己的原创作品被盗用参加“中国大学生创意节”和“未来之星”青年设计师大赛,并指明盗用者为该校学生郑某某。获悉此事后,该校第一时间联系赛事组委会,开展核实调查。

  经与赛事组委会核查,网友举报的被盗用参赛作品,确为郑某某账号上传,组委会已对作品做下架处理。涉嫌抄袭的作品《慧眼》,经该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抄袭行为属实。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经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郑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取消郑某某武汉传媒学院2020-2021学年校内一等奖学金,撤销其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郑某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向原作者及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武汉传媒学院在说明中表示:在此,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学校将以此事为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师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标准,全面开展科研诚信及学术道德教育活动。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从严治校,对于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冀东)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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