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烂尾楼出租13年住满人 月租最高3500元 中介:没有房产证 能租的都是修好的

[知识] 时间:2024-04-29 11:53: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13次

    

  12月6日,违建澎湃新闻报道,烂尾楼出位于广东广州天河区的租年住满租最中介证能租楼盘龙怡苑2004年被政府认定为违建烂尾楼,13年来从未停止对外出租。人月报道称,高元该楼栋外墙乌黑,房产但装有电梯。都修走访确认,违建出租方为小区物业,烂尾楼出月租按朝向在1000-2000元不等。租年住满租最中介证能租若遇到检查不能居住,人月会退还租金。高元另据附近中介介绍,房产住满租户的都修德兴楼A3栋权属仍属于开发商,为2梯8户,违建共128户。

  广州日报曾报道,龙怡苑号称“广州最大的宅基地违建”,开发商法人曾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等获刑,2009年底出狱后私自对楼房进行装修出租。黄村街道办工作人员回应,德兴楼整栋都是违建,顶层搭建建筑有人居住,目前难以处理。

  每经小编在某租房平台看到,该小区物业公司及电话未知,物业费2.6元/月,出租价格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该平台中介介绍,该小区房子都没有房产证,租房的话可以提供购房合同。“能出租的房子,都是(修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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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某租房中介平台

  据广州日报旗下信息时报此前报道,2004年11月,天河区政府在龙怡苑张贴红头文件,内容是“关于龙怡苑违法建设问题的公告”,通知住户12月10日前搬走,否则将会停水电。

  2000名业主交钱买楼后,却得知自己入住的竟是违章建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宣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天河龙怡苑”违章建筑事件中的4名主要责任人受到终审法律制裁。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原社长刘仲权、原广州市业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副总经理及一包工头等4人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1年半至3年半不等刑期,合作经济社同时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200万元。

  2004年12月份,在公安机关介入此案后,发现从2002年动工开始,该小区就没有办理过任何的规划、报建和土地管理部门有关手续,并牵涉到城管部门的腐败。2005年2月份,涉嫌此案的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下称经济社)原社长刘仲权、广州市业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业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业祥、副总经理周考仪三人先后被拘留逮捕,同年6月份,包工头湛健忠也卷入此案被警方羁押。

  2006年初,上述4人及经济社被起诉至天河区法院,涉嫌的罪名分别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和单位行贿罪。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天河区的多名城管官员充当了“保护伞”的作用。

  据查实,2002年至2004年期间,刘业祥、周考仪两人为顺利兴建“龙怡苑”这个违章建筑,以业祥公司名义先后在广州、香港、澳门等地多次向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天河大队的大队长徐某某、行政执法科科长曾某某、黄村街中队中队长钟某、黄村街中队副中队长黄某某、黄村街中队队员宋某某及天河区规划局用地规划科科长利某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另案处理)行贿,共计人民币306500元、港币15万元。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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