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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港派搞“初选”众筹涉违国安法

[焦点] 时间:2024-04-29 17:53: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74次
有份策划初选的初选戴耀廷、区诺轩,乱以及承办的港派搞众民主动力,在网上平台发起众筹应付初选(图片来源:网络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7月10日电/据大公报报道,筹涉反对派发动所谓“立法会初选”,违国不但涉偷步宣传,安法其实际操作过程可能涉嫌违法!初选有份策划“初选”的乱“占中”发起人戴耀廷,以及部分有份参加的港派搞众反对派,分别发起“众筹”经费行动。筹涉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违国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安法收受外国资金对香港特区的初选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乱均属犯罪行为。港派搞众众筹就是其中一个渠道收取外国资金,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应该要深入调查。\大公报记者 海芯葆  戴耀廷、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谋取“35+”,即是反对派透过立法会选举取得35个议席或以上,从而否决香港财政预算案,企图扩大反对派阻挠政府施政的能力。他们早前在一个平台发起众筹,目标是350万,以应付选举论坛、“初选”投票开支等等,据称目前只筹得160万元左右。与此同时,不少“初选”参加者亦争相众筹,包括参加新界西初选、身负暴动罪的黄子悦。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根据现时的《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众筹行为未必违法,但众筹应付选举这个行为,有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实施,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均属犯罪行为。  外国干预选举早有前科  他指出,外国势力会透过金钱干预其他地方的选举,质疑反对派发起众筹应付选举,到底当中会否间接涉及外国资助,他认为驻港国安公署需要深入调查,要求相关人士交代有无涉及外国机构的资金。  至于戴耀廷声称,“初选”结果公布后,由各参选团队自主按照结果决定是否正式参加立法会选举,不可能操控选举云云。马恩国直指,“初选”的目的显然是为了操控选举结果。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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