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发布后 首份食品安全检查事项清单出台

[百科] 时间:2024-05-02 17:21: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99次

原标题:《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发布后 首份食品安全检查事项清单出台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川省查事其第八十五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化监管规则,食品制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安全并向社会公开,条例台明确监管主体、发布份食监管对象、后首监管措施、品安设定依据、全检处理方式等内容,项清提升监管规范化、单出标准化水平。川省查事

6月25日,食品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安全为落实《条例》要求,条例台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编制了《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要点表》及《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布份食贮存服务提供者监督检查要点表》(2023年版),于近日向社会发布,系《条例》颁布后的首份监督检查事项清单。

检查要点表汇集了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关于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内容,分类形成清单。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严格依据检查要点表按单监管、照单履职;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贮存服务提供者等经营主体可以依据检查要点表照单履责,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过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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