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娱乐] 时间:2024-04-29 23:48: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95次

原标题:甘肃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甘肃工作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与河(湖)长制工作机构的推行协作配合,近日,河湖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长检察长《意见》,通过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机制联合打击各类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甘肃工作违法行为,强化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修复,全面提升法治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行效能。

《意见》明确,河湖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长检察长即在甘肃省总河长的机制统一领导下,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组织体系,甘肃工作省市县三级设置河(湖)检察长,全面分别由三级院检察长担任。推行《意见》提出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调查取证、生态修复、联合督导检查、日常联络和宣传协作等7个方面建立具体协作机制。主要包括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作用,及时反馈涉水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信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增列检察机关为河(湖)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健全调查取证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因办案需要,依法需要调阅、复制有关行政执法卷宗材料,询问行政机关相关人员的,河(湖)长制工作机构及成员单位应当予以支持配合;健全生态修复机制,坚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办案模式,以严防破坏、环境修复、生态治理为目标;建立联合督导检查机制,建立市级以上重大涉水问题联合挂牌督办制度。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杨唯伟)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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