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颁布|为“少年的你”撑好法律“保护伞”

[娱乐] 时间:2024-04-29 14:33: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33次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少年的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6月1日颁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未成为撑这是年人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规定》就社会关注的学校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热点问题,保护颁布建立完善了相应专门制度,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好法护伞

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律保《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系统整合、少年的你创新完善了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未成为撑分一般保护、年人专项保护、学校管理要求和保护机制等,保护颁布共8章、规定63条。好法护伞

教职工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体,《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强调要建立入职查询制度,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受到相关刑事处罚的、因吸毒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虐待学生等被开除或者解聘的及实施其他被纳入从业禁止范围行为的四类人员,以把好入口关。

此外,针对目前一些学校存在的心理健康教育、不良行为学生矫治等方面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规定》明确,学校可以建立专职机构,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员。同时明确教育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专业服务。

明确侵犯身体 侮辱人格等五类欺凌行为

《规定》明确了从预防、教育、干预制止到认定调查、处置等方面的防控具体要求,特别细化了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 明确学生欺凌的概念,强调主体上的特定性、主观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伤害性,把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学生间正常的嬉闹等区别开来。明确学生欺凌的行为表现,归纳了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五类欺凌行为。

《规定》还明确了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红线”。要求学校要建立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权益保护机制。

不得对学生课间出教室等设置不必要约束

《规定》遵循全面保护的原则,专设“一般保护”一章,系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在各条款中分别规定学校具体职责以及工作要求。其中有很多新的举措,比如提出: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常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禁止学校和教师公开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

为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减少攀比、避免歧视,缓解应试压力,《规定》还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但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

此次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与“五项管理”进行了衔接,将其法治化、制度化。《规定》与“五项管理”的要求逐项进行了衔接,将政策要求转化为规章制度规范。在作业管理方面,明确学校应当加强作业管理,不得超出规定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规定》将睡眠管理的内容纳入休息权保护中,要求学校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不得统一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到校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并对集体补课作出相关的禁止性要求。在手机管理方面,规定学校对手机管理的权限,明确规定除教学需要外,禁止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课堂。对于读物管理,《规定》明确学校加强读物和校园文化环境管理的职责,禁止有毒有害读物、图片、视听作品等进入校园。《规定》还明确了学校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及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适当开放要求。(综合央视网)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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