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接受张绍明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关于决定
(2020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绍明等四名同志因到龄退休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接受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张绍《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同志规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绍明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辞职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请求;
接受张汉涛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请求;
接受甄建桥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关于请求,免去其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接受陈国荣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接受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张绍请求。
接受张绍明等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同志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辞职职务后,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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