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方所晒报警回执单被质疑PS,何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探索] 时间:2024-05-05 20:03: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80次
潮新闻客户端 编辑 孙璐

蔡徐坤私生活事件又有新进展。蔡徐才处

7月3日晚,坤方蔡徐坤方天尚律师事务所晒出报警回执称针对相关用户的所晒造谣诽谤行为已报警,并晒出一份警方回执。回执何不过,单被该份回执单被网友质疑有ps的质疑痕迹。

2个小时候后,告诉该律师事务所又晒出了一份报警回执单。案件

潮新闻注意到,蔡徐才处两份回执单内文均显示,坤方报警时间为7月3日13时0分0秒,所晒但早前发布的回执何回执单确实被涂抹掉了一段关键性的信息文字,系“经核,单被该案为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质疑案件。”

回执单中“告诉才处理的告诉案件”如何理解?

图源 IC photo

图源 IC photo

潮新闻注意到,在该律师事务所的微博评论区,网友纷纷质疑“告诉才处理这么重要的信息开始为啥要抹掉?”

那么究竟什么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据悉,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一类,包括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对侮辱罪、诽谤罪有如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一般来说,普通人在网络上被诽谤,该如何来维护自身权利?首先要做的是固定证据;如不愿去法院起诉,可出具律师函,与对方交涉要求删除相关言论;如选择起诉,可向相关网络信息平台获取对方个人信息,法律规定在此情况下互联网服务商有义务提供信息的责任。

眼下,蔡徐坤私生活事件仍旧在持续发酵中,尽管还没有品牌公开解约,但以往与蔡徐坤曾有商业合作的维达Vinda、雀巢中国等品牌官方微博中,已无法搜索到蔡徐坤相关内容。

目前,#蔡徐坤报案回执完整版#的热搜累计浏览量已经超过60亿次。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文汇报等)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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