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 因增资导致股权变动须报批

[休闲] 时间:2024-05-03 19:10:5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91次

  原标题: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 因增资导致股权变动须报批

  财政部网站11日消息,财政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部国变动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国有金融企业本级因增资导致国有股权比例变动的有金业因,须依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因增资导致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金融企业控股权的融企,财政部门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增资

  通知明确,股权国有金融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须报治理结构健全的财政,所属子公司增资行为原则上由集团(控股)公司按照公司治理程序自主决策。部国变动派驻国有金融企业的有金业因股权董事应当按照授权办法、本办法规定和派出单位的融企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增资

  其中,股权重点子公司因增资行为导致实际控制权转移的须报,须报财政部门履行相关程序。财政重点子公司由集团(控股)公司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金融业务布局、财务管理水平、风险管控能力、投资行业范围等因素确定,包括但不限于集团(控股)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以及当期净资产占集团(控股)公司本级净资产超过一定比例(一般不低于5%)的各级子公司。国有金融企业应建立重点子公司动态名录,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国有金融企业未完成公司制改革、治理结构不健全的,所属子公司增资行为须报财政部门履行相关程序。行政事业单位(除金融管理部门外)所办竞争性国有金融企业因增资行为导致实际控制权转移的,按现行管理体制,报财政部门履行相关程序。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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