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综合 >“紧急法”应尽快实施 正文

“紧急法”应尽快实施

[综合] 时间:2024-04-29 17:08: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73次
  中评社北京8月29日电/香港暴乱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紧急法乱港势力更准备在8月31日集结力量,应尽进行一场更大规模的快实流血暴乱。面对如此严峻局面,紧急法及时实施“紧急法”,应尽遏止暴乱对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危胁,快实是紧急法非常有效之举,应当尽快推行。应尽  《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列明,快实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在认为属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安的紧急法情况时,毋须经立法会审议批准,应尽便可就14项范畴订立任何特首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快实规例,包括管制通讯方法和运输、紧急法没收财产,应尽亦可逮捕羁留、快实授权搜查处所,甚至修订或暂停实施任何成文法则。根据紧急法订立的规例,违者最高可囚终身。  当前事实说明,暴徒肆无忌惮地纵火、袭警、殴打无辜市民、打砸商铺,香港已经到了非常危急状况。如果按过去两个多月来的应对手段,显然不足以控制形势,暴乱恐将进一步全面升级。尽快落实“紧急法”,以最小的代价换取公众最大的安全,完全是一件值得支持的事。必须指出,这是一条香港现存的法例,从刊宪、落实、执行,完全经得起考验。在保障市民利益的大前提之下,早实行比晚实行好,毋须再犹豫!  (来源:大公报)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