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夺走顶梁柱生命 因赔偿款婆媳闹上法庭

[百科] 时间:2024-01-08 19:25: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32次

原标题:车祸夺走顶梁柱生命 因赔偿款婆媳闹上法庭

近日,车祸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便妥善调解一起共有纠纷案件,夺走顶梁原被告是柱生婆媳关系,一场车祸让这个家发生巨变,命因又因为赔偿款,赔偿让婆媳闹上法庭。款婆

原告王某与被告施某是媳闹婆媳关系,原告之子鞠某是上法货车司机,从事货物运输工作。车祸2018年12月27日鞠某在江苏省徐州市发生交通事故,夺走顶梁致其当场死亡。柱生该起以王某(本案原告)、命因施某(本案被告)、赔偿鞠某航(死者女儿)、款婆鞠某洋(死者女儿)为原告的媳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保险公司赔偿429704.19元、肇事司机赔偿35522.69元,以上款项共计465226.88元,其中肇事司机先行支付的赔偿款 10000元与保险公司已经支付的赔偿款429704.19元合计439704.19元均由被告施某领走。被告施某得到赔偿款后,未将款项分给原告王某,现原告王某因年迈失子,又没有得到赔付款,故将被告施某诉至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张文献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特殊的身份关系,分别约见原告王某和被告施某。原告王某声泪俱下,年近古稀痛失爱子,本因年纪大了出行不方便委托儿媳办理儿子事故纠纷,赔偿判了,钱却一分未收到,等着儿子养老,老了老了却白发人送黑发人,要求分割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和应得的生活费;被告施某更是满腔委屈,丈夫的意外离世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自己多次往返长春双阳与徐州之间办理丈夫鞠某交通事故纠纷、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食宿费、垫付的丧葬费(包括火化费、殡仪馆停尸费、下葬费、买寿衣、骨灰盒、墓地、找阴阳先生等费用),鞠某去世时两个孩子大的19周岁,小的才9周岁,与婆婆又因为分钱闹得面红耳赤,感觉身心俱疲。

经过多次的分别面对面沟通,双方各持己见,对于钱的分割提出多种方案,因为各自心情沉重,情绪也格外激动,张法官耐心聆听双方苦楚,像唠家常一样对王某和施某表示理解,并从二位各自的想法出发给予宽慰。从法律上摆事实、讲道理,告诉他们法律一定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但是孩子是无辜的,不应该一再经风浪;几十年相处的感情是可贵的,不应该用一纸判决使情分变得冷漠。王某说,“张法官你说的明白、在理,我能听懂,法律我这么大岁数不懂,我听你的。”施某也说,“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法官我也不是不讲理不通人情……”

在得到双方当事人充分信任的前提下,如期开庭审理,双方出示着一份份证据,也把积累在心中的不满、委屈和无奈一一陈述,以法庭为媒介,展开了一次彻底的沟通与交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施某分期给王某付赔付款。

近日,被告施某主动来到法院,让张法官做个见证,将第一笔款项人民币50000.00元亲自交到婆婆王某手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易书 通讯员 史博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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