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2日丨中泛控股(00715.HK)宣布,中泛债书公司接获总承包商律师代表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7(4)(a)条所发出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的控股法定要求偿债书("法定要求偿债书"),当中要求公司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之日起计3周内支付金额28,接获353,811.69美元(为应付及结欠总承包商的款项总额连同利息),否则总承包商可提交针对公司的法定清盘呈请。
公司现正考虑就此寻求法律意见,求偿并会致力与总承包商进行商讨,索偿以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中泛债书公司将适时或根据上市规则的控股规定就法定要求偿债书再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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