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谈土地问题:不把郊野公园转做房屋用地

[百科] 时间:2024-04-28 15:29: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52次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8日会见传媒(中评社 沈而忱摄)
  中评社香港5月19日电(记者 沈而忱)香港发展局13日公布,林郑将引用《土地收回条例》,谈土题收回三幅规划作高密度房屋发展的地问地私人土地作资助房屋。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8日会见传媒时指出,把郊用《收回土地条例》这把“尚方宝剑”收回私人拥有的野公园转土地,是做房一种很破格、很有突破性的屋用措施。本届政府为长远谋划,林郑会继续开发新土地,谈土题而不是地问地把原来有用途的土地,如郊野公园转移用途作为房屋用地。把郊  “现届政府对于土地问题的野公园转重视是无庸置疑的。”林郑月娥说,做房当然每一届政府在土地供应方面会采取不同策略,屋用有时当届政府喜欢用一个被形容为“揼石仔”的林郑方法,逐块逐块土地研究;有一些政府,包括本届政府,认为要为长远谋划,必须开拓新的土地,不只是把单幅土地由一种用途变成另一种用途,因为最终都会没有土地。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日前在社交网站发文,建议港府开发郊野公园土地。林郑表示,改变土地用途会令可以享用其原有用途的市民反对,甚至会很失望,无论大如郊野公园,还是小如地区内的休憩空间。她多年负责土地供应工作,在这方面有亲身感受。  林郑续指,土地供应的策略不同,效果亦有分别,并不存在快或慢的简单评估,最终是要看成效,而土地供应的成效往往并非一蹴而就,很多时都是“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因为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开拓土地,所以单看某一个日子或某一个供应数字而作出结论,往往有失偏颇。用《收回土地条例》这把“尚方宝剑”收回私人拥有的土地,是一种很破格、很有突破性的措施,但进行这项工作也须要符合一些条件,否则特区政府就会被批评为有违受《基本法》保障的私人权益。发展局已经很努力筛选符合资格的土地,日后若政府受到司法挑战,还需要在法庭阐述理据,因此需要时间和空间进行这些筹备工作。  林郑表示,特区政府已经开展了有关工作,会继续按照这种客观和可满足《收回土地条例》要求的法律手段,开拓和争取更多房屋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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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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