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被采取强制措施

[百科] 时间:2024-04-29 20:43:3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55次
四川路桥9月3日公告,川路长及公司于2023年9月3日从公司副董事长、桥因取强总经理陈良春及副总经理张建明的涉嫌事故司副施家属获悉,陈良春、不报被采张建明在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中,谎报因涉嫌“不报、安全谎报安全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罪公制措目前,董事上述高管人员的副总职责由其他管理层代行,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经理

公司承建的川路长及沿江高速JN1标段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目前已完成进度约80%,桥因取强项目合同金额约16亿元,涉嫌事故司副施占公司总体营收比重较小。不报被采公司其余项目在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的谎报同时正常推进。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