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3街道划定高风险区 4街道部分区域解除临时管控

[探索] 时间:2024-04-16 08:01: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48次

原标题:广州海珠区3街道划定高风险区 4街道部分区域解除临时管控

11月25日晚,广州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海珠海珠区在瑞宝街道、区街区街南石头街道、道划定高道部赤岗街道划定高风险区,风险分区对赤岗街道、域解南石头街道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除临下调沙园街道、时管瑞宝街道等部分区域为低风险区,广州解除沙园街道、海珠瑞宝街道等部分区域临时管控。区街区街通告全文如下:

海珠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道划定高道部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风险分区经专家组研判,域解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除临瑞宝街道

1.瑞宝北街6—14号(双门牌),四巷7号、9号、11号、14号、16号、18号。

2.瑞源十一巷5—7号,十二巷5—7号,十三巷5—7号。

3.瑞宝北约二街16—18号、20号、21号,十五巷17号。

4.瑞宝南约一巷1—5号、二巷1—5号、七巷8—12号。

5.瑞宝南约后街7—9号,九巷16号、22号、25号。

6.瑞康新村二巷19号、20号,瑞康新村三巷19—23号,四巷19—23号,五巷21—23号。

二、南石头街道

1.广纸路4号。

2.工业大道中304号。

3.江燕花苑146号、148号。

4.南箕路65号。

5.广纸路丙中街7号。

6.泉塘路22号之一。

7.南景街36号。

8.南边路10号,南边路8号、12号一层。

9.南边一巷2号、4—7号,南边二巷4号。

10.南边新街四巷1、2号,南边六巷24号之一、52号、54号。

11.鸡春岗九巷8号。

12.南箕南约三巷12号。

13.南箕北约七巷3号、6号。

14.南石西西二巷5号、8号。

三、赤岗街道

1.赤岗一街32号。

2.赤岗二街1号大院10号。

3.赤岗三街30号。

4.夏沙巷24号。

5.赤岗东路339号。

6.大江冲25号2梯。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海珠区关于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管理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海珠区自2022年11月24日起对以下区域实行临时管控管理:

一、赤岗街道

1.赤岗二街1号大院9号

2.夏沙巷20号、26号

3.赤岗东路331号、335号

4.大江冲25号1梯、3梯。

二、南石头街道

工业大道中306号。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区域范围和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2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沙园街道

1.奋勇三街4号、奋勇七街3—5号。

2.西基东37号1-8层01房、36号101房。

二、瑞宝街道

金碧花园一期5栋、49栋。

三、海幢街道

紫来街10号及之一、之二。

四、赤岗街道

1.愉景雅苑绿意居D座。

2.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栋2梯、1梯306房。

3.滨江东路宜利街4号(海琴湾B座)。

4.新港西路214号大院11栋。

5.旧市头村南约三巷2号、4号,南约四巷1—5号,南约五巷1—6号,南约五横巷2号,北约六巷1—7号(单门牌),北约七巷1—4号,大街1号之一、24号、26号、28号。

五、昌岗街道

怀德大街8号及之一、9号及之一、11号、13号之一、14号之一,一巷4号,二巷15号,四巷24号。

六、江海街道

1.赤岗路216号。

2.敦和路136号。

3.锦鸿花园12栋。

4.新村直街横二巷9—11号。

5.新安后街13号4栋。

七、琶洲街道

大涌东围街5号及之1,6号之2、之3,7号及之1。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海珠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24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华榕街2号。

二、瑞宝街道

1.工业大道南社区石松路5、9、23、27号。

2.英豪花园A1、A2栋,英豪一街89号。

三、赤岗街道

1.珠江帝景赏湖轩A、B座。

2.岗园街君晖苑89号。

3.靖晖街20号(除304、404房外)、21、22号。

四、江海街道

1.赤岗路273号、275号。

2.金丰UP智谷B3、C5、D栋。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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