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赵庄村书记成希武小官巨贪危害社会引起民愤

[知识] 时间:2024-05-03 15:50: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2次

光华通讯社记者赵平杨昊东郎婷单佩云特约记者尹照宾山东报道山东淄博市高新区赵庄村书记成希武担任赵庄村村支书以来,淄博庄村在没有种植一分耕地,市赵书记没有收获一粒粮食的成希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了2010年农业部“全国粮食生产大户”和2012年“山东省种粮大户”的官巨荣誉及配套惠农资金,利用其他手段贪腐国家和集体资金。贪危那么群众所反映成希武的害社会引问题都是真的么?成希武是否以地头蛇的身份围堵驻地企业强行承揽工程?成希武私自使用征地款又是怎么回事?村民还反映了成希武的很多问题,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来到了山东采访,起民希望能够了解更多事实和真相,淄博庄村下面就请跟着我们的市赵书记镜头看一看当地群众和有关部门怎样说?

 

记者采访了山东淄博市高新区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对成希武的成希问题有了一个具体的了解,成希武作为村支书,官巨不是贪危积极地替百姓办事、为人民服务。害社会引而是起民依靠自己的权利职务骗取“全国粮食生产大户、全省种粮食生产大户”的淄博庄村荣誉称号以及毁田种树、非法集资。村民没有见到集资款的公开帐目,也没有见到一分钱的分红。民愤极大,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调查成希武的贪腐事实,并做出相应的处理,还村民一个公道。光华社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村民代表义愤填膺实名举报证据确凿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山东淄博高新区四宝山办事处(原石桥办事处)

庄村村民刘继美成希东王安仁。 在山东淄博高新区已是腐败分子横行的天下,中纪委、省纪委反腐败的指示根本得不到落实。今年中纪委巡视组杀回马枪的到来,给我们带来了新的鼓舞和希望,今 天我们再次向巡视组举报巨贪成希武的违法犯罪事实,并举报成希武的保护伞们的非法行为,相信党中央是会为我们反腐败的正义行为做主的。

 

、  2014 年4月我们实名向中纪委巡视组举报了我们村书成希武在没有种植一分耕地,没有收获一粒粮食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了2010年农业部“全国粮食生产大 户”和2012年“山东省种粮大户”的荣誉及配套惠农资金等其他手段贪腐3000多万国家和集体资金的违法犯罪事实,上级及时责令淄博高新区查处。但是, 淄博市农业局、淄博高新区纪检委、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淄博高新区公安局却公开包庇成希武,充当他的保护伞。巨贪成希武至今逍遥法外,更加肆无忌惮的横 行霸道。
     

(一)、成希武在2010年从国家农业部骗取“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荣誉称号和配套惠农资金补贴

20101216日,国家农业部颁布的《农业部关于表彰2010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其中被表彰的全国粮食生产大户名单中有山东省淄博高新区石桥办事处赵庄村成希武。然而赵庄村1600名村民,谁也不曾看到成希武承包过一分地、生产过一粒粮食。他是利用职务之便把村集体管理的40亩麦田和村民承包的300亩麦田强加到自己名下,申报了全国粮食生产大户。他一粒粮食都没有生产,居然成功的通过了层层审查,欺骗了国务院,冠冕堂皇地成了全国粮食生产大户。

事实上,成希武用来申报全国粮食生产大户的300亩粮田实际耕种收益人具体情况如下:

1赵庄村境内化北路以南、宏程公司以北40 余亩麦田是由村集体耕作的。

2、赵庄村以东100亩麦田是由村民赵华、赵维强、赵维安、张守云、成永方等人承包耕种的。

3、赵庄村南楼区以南50 亩麦田是由村民成万志、王立平、王安营、成兆友、成方义等人承包耕种的。

4、赵庄村境内魏家工业园以北40亩麦田是由村民赵维安、高环、成敬志、王林等人承包耕种的。

5、还有70余亩麦田是由多户村民分散承包耕种的。

因为上述300余亩麦田需要赵庄村委以成希武向上级报告统计种粮的地亩数,才能享受到政府给予的种粮直补款。该款的给付需要先走成希武个人的银行账户,然后再有成希武分发给各个种粮收益人。然而,2009年秋后播种的这部分被他用来冒名申报全国粮食生产大户麦田的种粮直补款,他却以上级没发下来为由,一直拖到2年后的20116月才分给收益人。村集体管理的麦田应收的直补款却被他贪侵。所以,上级看到的成希武申报全国种粮大户的547.93亩粮田,没有一分是他自己耕种的。他是在以权谋私,撒下弥天大谎,欺骗了国家,贪侵了惠农奖金款,坑害了集体和村民。

(二)、2012年成希武从山东省农业厅骗取“全省种粮大户”荣誉称号和配套惠农资金补贴

山东省农业厅201211月发布的《山东省2012年种粮大户基础信息公示》中,成希武以种植小麦面积547.93亩位列其中每亩获得补贴资金230元。共计126023.9元。还有每亩120元种粮直补款,共计65751.6元。合计191775.5元。

事实上是2011年秋,成希武以招商引资为由,把赵庄村化北路以北的500多亩良田全部撂荒,不允许村民耕种。在2012年秋他又把荒废了一年的该地块由村集体进行耕作,种上了麦田。成希武便以此麦田面积申报成功山东省种粮大户。欺骗了省政府,骗到了荣誉和金钱,中饱私囊。2012年他还以上述土地流转成功为由,成立了淄博高新区福照种植专业合作社从高新区骗取每亩300元奖金,共计193479元。

 

(三)、成希武的上述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奖励“粮食生产大

户”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已经触犯党纪国法

1、成希武的行为属于触犯《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二章第六条 禁止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准有下列行为:第四款、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2、《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成希武涉嫌诈骗“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荣誉和配套惠农资金应属于诈骗既遂,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淄博高新区检察院、淄博高新区农业局、淄博高新区公安局却充当成希武的保护伞。高新区纪委的张新辉则对成希武瞒报种植亩数,诈骗惠农补贴一事不予受理,并且口头答复说,你们愿意上哪告上哪告去。其嚣张程度令人发指。
   1 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充当成希武的保护伞

20157月给了举报成希武的村民出具了一份《关于王超等人向省长信箱等单位反映“假种粮大户骗取粮食直补和惠农资金百万元”信访件的调查情况》的答复,该答复第一条显示:“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的程序,2010年、2012年 赵庄村分别将村集体管理的土地以村主任成希武名义进行了统计上报,分别被农业部、省农业厅认定为当年粮食生产大户。高新区、石桥办事处财政部门证据显示: 以成希武名义统计上报的村集体土地粮食补贴资金如数记入由石桥办事处农村财务结算中心所管理的赵庄村集体账户中,不存在成希武个人独吞、贪污奖金问题。”高新区地方事业局主管农业的赵林修为成希武审批了“2010年全国粮食生产大户”和“2012年山东省种粮大户,这就是其为保护成希武而进行的辩解,实际上,也是掩饰他自己的职务犯罪。

通过该答复第一条可以看出:
1、成希武所获得的“粮食生产大户”在向上级申报统计时,所有的种粮面积都是集体管理的,与成希武个人没有关系。
2、成希武不但获得成希武所得的“粮食生产大户”荣誉,同时还获得“粮食补贴资金”。
3、成希武把“粮食补贴资金” 记入由石桥办事处农村财务结算中心所管理的赵庄村集体账户中。

这就是成希武涉嫌诈骗“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荣誉和配套惠农资金属诈骗既遂最好的证据。同时也会得出如下结论:

1)、成希武所获得的“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荣誉称号,就是在他个人没有种一分地,没有生产一粒粮食的条件下骗取的。

国家农业部对2010年全国粮食生产大户的申报、审查要求的是粮食生产者个人在2009年、2010年从事种粮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基本情况,即只有从事种食生产的个人才能有具备申报2010年的全国粮食生产大户的主体资格。赵庄村集体不具备申报2010年的全国粮食生产大户的主体资格。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凭什么能认定“2010年赵庄村分别将村集体管理的土地以村主任成希武名义进行了统计上报,被农业部认定为当年粮食生产大户”是合法行为呢?

2)、事实上,赵庄村集体土地由村集体管理耕种的部分也仅仅只有淄博宏程物理公司以北的40亩地,其余的粮田都是村民承包管理以及成希武虚报的,该答复第一条所说的“成希武是在“2010年、2012年分别将村集体管理的土地以村主任成希武名义进行了统计上报”,显然是在撒谎作伪证。

3)、如果按照高新区地方事业局的认定,成希武所获得的两次“粮食生产大户”在向上级申报统计时所有的种粮面积500多亩都是集体管理的。那么据此推算,2009年至2012村集体每年种植500多亩地,每亩地每年地麦、秋两季可生产粮食2000斤,价值2000多元。每年500亩地的售粮可高达100多万元。这4年间400多万元的售粮款去哪里了?赵庄村财务账目上有吗?

4)、 该答复第一条还显示:“高新区,石桥办事处财政部门证据显示:以成希武名义统计上报的村集体土地粮食补贴资金如数记入由石桥办事处农村财务结算中心所管理 的赵庄村集体账户中,不存在成希武个人独吞、贪污奖金问题。”然而,这种令人一头雾水的的说法丝毫没有说服力。试问:

这些所谓“以成希武名义统计上报的村集体土地粮食补贴资金” ,具体是什么时间、分几次记入由石桥办事处农村财务结算中心所管理的赵庄村集体账户中的? 这些资金每次记入的具体数额是多少?这些应收款的名称是什么?这种没有具体数据为依据就界定“不存在成希武个人独吞、贪污奖金问题”的说法,不但没有任何说服力,反而是弄虚作假、做贼心虚的最好败露。

5)、成希武涉嫌诈骗“全国粮食生产大户”配套惠农资金应属于诈骗既遂。

上级把这巨额惠农资金汇到成希武的银行账户上的,成希武因为村民举报,由于心虚才交到村集体账户的。他无非想用这种形式掩盖诈骗国家惠农资金的罪行。

法律规定,只要以非法手段骗取到资金,就是诈骗既遂,此罪成立与否与资金流向无关。比如成希武抢了银行的资金,然后把资金转移村集体账户上,难道他抢银行就属于合法行为吗?

综上所述,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的这份答复,正是成希武涉嫌诈骗“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荣誉和配套惠农资金诈骗既遂的铁证。

 

2、          淄博高新区检察院的《回复》,充当成希武的保护伞

20157 月, 淄博高新区检察院给举报成希武的村民王超、王安仁的《回复》中显示:王超、王安仁接到你们实名举报高新区四宝山办事处赵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成希武利用职 务贪污配套惠农资金和补贴等有关问题后,我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中心检察室,举报中心对该问题展开调查,反映问题共涉及两笔粮食补贴款项,第一笔201033日拨付51020.11元(20103月凭证记载),第二笔2012322日拨付60272.30元(20123月份凭证记载)。两笔资金共计111292.41元,均存入原石桥办事处(现四宝山办事处)农村财务结算中心赵庄村集体帐户。

1)、该《回复》中所显示的两笔资金入账的时间点与村民举报成希武诈骗“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荣誉和配套惠农资金的时间点不对接。村民是因为在“20101216日,国家农业部颁布的《农业部关于表彰2010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其中被表彰的全国粮食生产大户名单中有山东省淄博高新区石桥办事处赵庄村成希武,所以举报成希武涉嫌诈骗‘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荣誉和配套惠农资金”的。然而该《答复》却显示:第一笔201033日拨付51020.11元(20103月凭证记载)拨付51020.11元(20103月凭证记载)。第一笔201033日离成希武骗取全国粮食生产大户的20101216日,还有9个半月之遥,这笔钱怎么会成为“全国粮食生产大户”的配套惠农资金呢?

第二笔2012322日拨付60272.30元(20123月份凭证记载),此时离山东省农业厅在20121112日公式成希武为“山东省种粮大户”,还有8个月之遥,这笔钱怎么会成为“山东省种粮大户”的配套惠农资金呢?

2)、这两笔款正是成希武虚报种粮面积诈骗国家惠农资金的证据。是国家给予的村民承包耕地和集体耕种的300余亩土地再加上成希武虚报的200亩的种粮直补款。另外政府奖励“粮食生产大户”的资金去哪了?

3、淄博市农业局不作为、渎职,充当成希武的保护伞

20139月 以来,赵庄村民王超等人多次到国家农业部和山东省农业厅实名举报成希武诈骗“全国粮食生产大户”和“山东省种粮大户”荣誉和配套惠农资金的非法行为,上级 多次向淄博市农业局出具“突出问题督办函”,要求淄博市农业局调查、处理、此事答复。村民也多次要求该局出示成希武申报“全国粮食生产大户”所递交的《2010年粮食生产大户情况统计表”》,然而,直到如今的2016年,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山东省农业厅就是拖着不办。

4、淄博高新区公安局久拖不办,渎职不作为

20117月,村民就开始到淄博高新区公安局举报成希武的各种违反犯罪行为,但都被推出来。在201581日,村民打淄博电视台市长市民面对面热线,举报了成希武涉嫌诈骗“全国粮食生产大户”荣誉和配套惠农资金问题,该栏目在 83 日《淄博晚报》第 6 版公布:副市长许建国带队上线第27期“市长市民面对面”节目,需要调查处理的25个问题及责任落实单位责任人公示。

5、、群众反映,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赵庄村书记、主任涉嫌诈骗问题,要求调查处理。(责任落实单位,市公安局,责任人:局长丁冠勇)。8月 日,丁冠勇局长接见了举报的村民,并表态对群众的举报要查到底。但是此后不久,丁冠勇局长调离去了山东省公安厅工作。直到2016年此案在淄博高新区公安局没有任何有调查结果的进展,只是给予了一个“事实不清,不予立案”的回复。

 

 

 

二、成希武通过采取先施工、后招标、再签协议的非法手段,私自把村集体造价1500万元的旧村改造楼房工程,交给他自己的公司——淄博亚丰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并采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等手段,非法获取暴利

 

(一)、成希武与人恶意串通搞虚假的工程招标形式、签定虚假的工程承包合同

 

20104月,成希武在村两委成员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赵庄村集体旧村改造工程中24#25#29#30#住宅楼,共计建筑面积15811平方米,造价1500万元的工程,私自交给他自己公司-----淄博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该公司600万元的注册资金中,成希武的妻子耿秀花出资570万元,耿秀花的姐夫董兆贵出资30万元。

 

1、这四座楼是在2010425日前,在没有履行任何招标手续,没有签定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开始法施工的

2010425日淄博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地基钎探记录报验申请表》载明:

1)、工  程  名  称;赵庄村旧村改造24#楼。

2)、承建单位的公章:淄博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日          期:2010425日。

众所周知,在建筑工程施工程序上,地基钎探工作是在建筑工程的地基开槽完工并经过验收合格之后才能进行的工序,该地基钎探记录报验申请表上的申请日期时2010425日,这足以证明,这四座楼是在2010425日之前就已经实施了地基开槽施工的。

 

2、成希武在四座楼已经开始施工5个月后恶意串通,搞虚假的招标形式

1)、成希武在工程开始施工5个月后,楼房的主体工程已建设完工的2012913日,专门针对这四座楼搞了个虚假的招标形式——淄博高新区石桥办事处赵庄村旧村改造24#25#29#30#住宅楼施工招标公告,该公告载明:

第九项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0(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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