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案一审宣判:继承人被判赔偿1.6万余元

[娱乐] 时间:2024-04-29 19:12: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9次

原标题:“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案一审宣判:继承人被判赔偿1.6万余元

东方网3月24日消息:“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案备受关注。老人3月24日下午,故意这起民事诉讼案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桥法庭一审开庭。推倒法庭当庭宣判,摩托判决被告朱先生在遗产继承范围内赔偿陈先生1.6万余元。车案承人

2022年6月25日,审宣陈先生停放在小区楼栋门口的判继赔偿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被判事发后经鉴定,老人摩托车损失高达16000多元。故意该案本是推倒一起刑事案件,但因老人去世而中止。摩托随后,车案承人陈先生将老人的审宣儿子朱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在继承的判继赔偿遗产范围内赔偿损失。

法庭调查后发现,朱先生是陆老太的唯一继承人。陆老太去世前,名下至少有一套房产等财产。不过,从之前的调解、协调到今天的开庭,朱先生始终没有露面。

法院审理后认为,陆老太损坏陈先生摩托车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侵权人死亡的,如果继承人有继承侵权人财产的情况下,被侵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要求继承人承担侵权的责任。朱先生作为陆老太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在没有声明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陈先生起诉的1.6万元赔偿金额,法庭前往相关机构进行了调查核实,认为该维修价格尚属合理,依法予以确认。因此,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要求朱先生在10日内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赔偿陈先生1.6万余元。

(包永婷)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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