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停止汽车经销商备案 终端销售或放开

[热点] 时间:2024-04-27 20:21:3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68次

为贯彻党的工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总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停止工商总局研究决定,汽车自2014年10月1日起,经销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商备售或现公告如下:

一、案终工商总局自2014年8月20日起,端销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放开备案材料。对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备案条件的工商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名单,将在9月份最后一批备案名单中公布。总局

二、停止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汽车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经销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商备售或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强化对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工商总局

2014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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