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生态建设
△内蒙古呼伦湖
1.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把祖国北部边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2022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2.山水林田湖草沙怎么摆布,要做好顶层设计,要综合治理,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不顾实际就会南辕北辙,赔了夫人又折兵、竹篮打水一场空。
——2021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长城构筑得更加牢固。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4.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
——2019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5.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02
高质量发展
1.绿色转型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实现“双碳”目标,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搞运动式“降碳”、踩“急刹车”。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家伙还没拿到手,这不行。
——2022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2.要注意扬长避短、培优增效,全力以赴把结构调过来、功能转过来、质量提上来。
——2021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内蒙古特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2019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4.内蒙古产业发展不能只盯着羊、煤、土、气,要大力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也要注意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搞大呼隆,一哄而起。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03
民生福祉
1.只要始终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就一定能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2022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2.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品牌化,并同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增加农牧民收入。
——2021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4.要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9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5.要完善大病兜底保障机制,解决好因病致贫问题。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04
民族团结
1.各民族团结和谐,则国家兴旺、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反之,则国家衰败、社会动荡、人民遭殃。
——2022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2.牢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2021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05
政治生态
——2022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2.利用煤炭搞腐败,狐狸尾巴迟早是要露出来的,露出来以后就打。拿着国家资源去搞行贿受贿、去搞权钱交易,这个账总是要算的。
——2021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3.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4.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
——2019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5.要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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