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会遭撤销废止立案 二度打赢官司

[时尚] 时间:2024-04-29 23:17: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27次
妇联会的妇联废止位址美龄楼外观。(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1月9日电/妇联会未依政党法转型为政党,撤销遭“内政部”废止立案,立案妇联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度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决妇联会胜诉,赢官撤销“内政部”处分和诉愿决定。妇联废止“内政部”不服,撤销可上诉。立案对此,度打妇联会表示,赢官法官对于“宪法”保障的妇联废止人民权益均能坚持捍卫,不为势劫,撤销不受政治干预,立案深为感佩。度打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继10月27日宣判撤销“内政部”对妇联会限期修章处分后,赢官今另一庭对“内政部”废止妇联会立案并命解散清算案,亦作出判决,将行政诉愿及原处分均撤销。  政党法于2017年12月6日制定公布并施行后,“内政部”依法通知妇联会应在施行后2年内修正章程转换为政党,但妇联会未在法定期限届前完成转换程序,“内政部”2019年12月24日通知妇联会于文到4个月内完成转换,届期未办理者,将依规定废止立案。  妇联会未于期限内转型为政党,2020年4月27日遭“内政部”废止立案。  妇联会表示,本次判决除确认人民的结社自由及表现自由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则外,更以明确的体系解释处理了不同法律中间的扞格,充分发挥行政法院保障人民权益,确保“国家”行政权之合法行使,增进司法功能的宗旨。  妇联会指出,行政诉讼是人民扭转政府以行政命令逼迫的唯一途径,而行政法院的法官则是人民权益受损时唯一的仲裁者。唯有公正、勇于担当的行政法院法官,人民的权益才有受公平合法保障的希望。  妇联会强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两个庭,对于政党法过当戕害“非以参选为目的之政治团体”的看法类相一致,应引为司法典范;且两庭法官对于“宪法”保障的人民权益均能坚持捍卫,不为势劫,不受政治干预,令人深为感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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