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对食物留样 海口龙华区两幼儿园分别被予以警告

[探索] 时间:2024-05-04 00:26: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74次

原标题:未按规定对食物留样 海口龙华区两幼儿园分别被予以警告

新海南客户端、未按物留南海网、规定南国都市报4月28日消息(记者 蒙健)幼儿的对食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近日,样海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在对幼儿园检查中发现,口龙海口市金贸幼儿园、华区海口市紫荆花幼儿园两家幼儿园未按规定对供给幼儿的两幼食品留样,或留样时没有按要求张贴留样标签。儿园近日,分别上述两家幼儿园被分别予以警告。被予

据介绍,警告3月10日下午,未按物留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来到对玉沙路19号城中城内海口市金贸幼儿园的规定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对食该幼儿园备餐间的样海留样冰箱内未有任何留样的食品。经查,2021年3月8日~3月10日期间,该幼儿园供给幼儿食用的食物没有按照规定留样。执法人员对海口市金贸幼儿园进行立案调查。

3月16日下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对国贸大道海联小区海口市紫荆花幼儿园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幼儿园备餐间留样冰箱内的食品留样杯有留样食品,但未贴任何标签标识,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烹饪区摆放着一瓶睿福多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4.5L/瓶;生产日期:2020-12-18)已开封使用了半瓶。幼儿园相关负责人现场无法提供该批次睿福多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检验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对该幼儿园立案调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2021年3月15日~3月16日期间,海口市紫荆花幼儿园供给幼儿食用的食物留样时没有按要求张贴留样标签,其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摆放的一瓶睿福多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4.5L/瓶;生产日期:2020-12-18)是给幼儿制作菜肴时使用,没有向供货商索取食品检验合格证明。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海口市金贸幼儿园、海口市紫荆花幼儿园分别予以警告。(蒙健)

(责任编辑:娱乐)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