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实施职业教育“名校+”方案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知识] 时间:2024-04-28 12:50: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09次
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名校+通过“名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西安西安市制定职业教育“名校+”实施方案。将实首批15所普职“名校+”将于2022年3月完成组建。施职2022年底前,业教育方业教育提优全市中职学校与驻市高职院校广泛开展“3+2”合作办学,案加实现全覆盖。快中

根据方案,等职通过“名校+”,质培以优质普通高中带动中职学校德育和公共基础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中职与中职结对,名校+发挥优质中等职业学校示范引领,西安促进专业特色建设;以中高职合作,将实实现专业课程融通和一体化人才培养;以校企合作,施职推进产教融合,业教育方业教育提优协同育人,案加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结合。

四种组建类别提高中职人才培养质量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市域高等职业院校,通过优质高中“+”中职、中职“+”高职、中职“+”中职、中职“+”基地四大类组建。

优质高中“+”中职,是将理念先进、管理科学、师资优良、质量一流的普通高中作为“名校”,将辖区职业学校作为“+校”,组建普职“名校+”,形成“名校”引领“+校”的职业教育新模式。实施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和德育教育质量提升。

中职“+”高职,是大力推进和实施省、市高职与中职“3+2”合作办学,发挥高职师资、教科研、实训等办学优势,实现高职与中职专业课程融通和人才一体化培养,大力推进和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中职“+”中职,是支持和引导辖区中职学校与省、市中职优质校深度开展合作,充分发挥优质中等职业学校示范引领,引入先进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模式,促进“+校”专业特色建设,共建共享实习基地及教育资源。

中职“+”基地,是组织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现优质企业与学校共建高质量实训基地,提供学生实习实训与就业平台,促进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无缝衔接。

五种组建模式促“+校”教学质量提升

通过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一长多校、合作学校、校企融合等五种组建模式,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施合作共建、实现共赢。

集团化办学

中职学校纳入优质普通高中教育集团统筹管理;中高职业院校优势专业组建专业教育集团;中高职院校与优质企业合作开展专业共建,实现一体化人才培养;有学前教育的中职学校与幼儿园组建教育集团。

委托管理

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名校”牵头作用,优质高中“名校”与中等职业学校“+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聘任普高“名校”副校长兼任职校“+校”公共课教学副校长,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对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德育思政及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带动提升“+校”教学质量发展。双方在教育理念、学校管理、教育科研、信息技术、教育评价等方面统筹管理。

一长多校

优质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高中校长同时担任中职学校校长,发挥优质高中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输入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升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构建合作共生机制,在办学理念、师资队伍、招生宣传、教学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实现一体化管理。

合作学校

优质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加强协调育人,提升教学质量;高职与中职合作,在中职加挂高职合作办学校牌,发挥高职示范引领,推进“3+2”合作办学,高职“名校”二级学院院长和“名校+”职业学校校长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促进中高职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有机衔接,实施全面统筹管理。中职学校与中职学校“名校+”,发挥优质中职学校先进办学理念,在类同专业方面深入开展合作,通过专业共建、实训实习和招生就业等方面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推动“+校”高质量发展。

校企融合

市、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搭建校企合作信息化平台,协同推进,大力推动中职学校与相关优质企业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签约共建、挂牌授牌、定期评价。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实践实习、就业服务及培训等领域合作共建、实现共赢。

将名师均衡安排到“名校+”内不同学段学科任教

2022年将建设5-7个市级“名校+”(中职)。推行职校校长职级制和目标责任制,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动态管理。对跨区域、跨体制的“名校+”,校长一般由学校举办者聘任,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试行“双校任职”,实行一体化管理。派驻任职一般不低于3年。全面推进中职教育“名校长+”,到2022年组建市级中职教育“名校长+”共同体5个。

“名校”“+校”合理调配交流基础课代课教师,比例不低于20%。特别是将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均衡安排到“名校+”内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任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同步提升。实施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走课制”。建立同步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互派教师享受教师交流补助政策。2022年组建市级职业教育“名师+”共同体5个、区县级和校级职业教育“名师+”共同体15个。

将“+校”发展和提升成效作为考核重点

《方案》要求,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盘活教师编制,采取互补余缺的方式,适当增加“名校”教师编制和中、高级岗位比例。对职业学校“名校+”教师交流纳入全市“名校+”管理范畴,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中享受同等待遇。对交流3年以上(含3年)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在不突破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名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职数;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名校”校长给予一定倾斜。

建立市、区县(开发区)两级经费保障机制,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对工作突出的“名校”和“+校”的校级领导、管理人员及教师予以奖励。要将“+校”发展、提升成效作为考核重点,从办学条件、管理团队、教师队伍、教学质量、生源增加等方面,综合考核“名校+”工作成效。对“+校”办学质量提升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优质高中、职业学校、个人给予表彰。

附:首批优质高中与中职学校“名校+”组建名单


图片来源:西安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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