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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表示不复议不起诉

[休闲] 时间:2024-05-02 00:37: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84次
中新网8月27日电 据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消息,郑爽今年4月初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表示不复举报后,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导督办下,起诉在天津、郑爽浙江、表示不复江苏、起诉北京等地税务机关配合协助下,郑爽针对郑爽利用阴阳合同涉嫌偷逃税问题,表示不复以及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后郑爽参加的起诉演艺项目和相关企业及人员涉税问题开展全面深入检查。  经查,郑爽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表示不复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起诉实际取得1.56亿元,郑爽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表示不复偷税4302.7万元,起诉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同时查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以上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郑爽上述行为违反了2018年以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要求,偷逃税主观故意明显,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务部门依法予以从严处理。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郑爽在税务部门送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时未提出异议,表示不复议不起诉,并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税款和滞纳金。税务部门正依法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  税务部门同时检查发现,本案举报人之一张恒作为郑爽《倩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涉嫌策划了1.6亿元约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设立掩护公司等事宜,并直接操作合同具体执行、催款收款等活动,帮助郑爽偷逃税款。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依法对张恒进行立案检查,并将依法另行处理。此外,相关企业存在涉嫌为郑爽拆分合同、隐瞒片酬提供方便,帮助郑爽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也已依法另行立案处理。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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