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亚裔案哈佛胜诉 官称招生方针合宪

[休闲] 时间:2024-05-02 14:18: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62次
中评社香港10月3日电/美国哈佛大学被控歧视申请入学的歧视亚裔学生,开审近一年后,亚裔判决在周二出炉。案哈法官裁定,佛胜哈佛考虑种族因素的诉官生方招生方针符合宪法,并没有蓄意歧视亚裔申请人,称招而且可以确保哈佛校园多元化。针合提出这宗诉讼的歧视非牟利组织“学生公平入学”誓言上诉。  星岛日报报道,亚裔“学生公平入学”(SFFA)组织于二〇一四年入禀法院,案哈指控哈佛大学招生时从事“种族平衡”,佛胜对亚裔美籍本科生的诉官生方录取数量设限。哈佛大学表示采用全面入学评估,称招以保持学生种族比例,针合不止考虑申请人的歧视学业与考试成绩,也包括活动、成长经历、个人特质。“学生公平入学”指控哈佛以较高标准评估亚裔美籍学生,等同是“惩罚亚裔学生”;亚裔生虽然在SAT分数较其他族群为高,但大学优先录取成绩较低的非裔和拉美裔美籍学生,因此哈佛涉嫌非法歧视。  该组织声称,哈佛大学内部资料显示,亚裔美籍学生学业和课外活动评分在所有种族中居首,但呈现幽默、勇气、善良等个性分析的“个人评分”却敬陪末座。哈佛则强调种族只是复杂评估因素之一。在法院文件中,哈佛将亚裔美籍学生“个人评分”偏低,归咎于师长推荐函、申请人论文与面试产生的“不可观察因素”。  麻省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女伯勒斯的判决书说,哈佛大学招生作业“不完美”,招生人员可接受反种族偏见培训,但法院不会因招生存有改善空间,就摧毁一套通过宪法规定的良好程序。伯勒斯裁定,哈佛大学至少自一九七十年代便考虑种族的录取标准与程序符合最高法院判例,没有违反联邦民权法,原告提出哈佛蓄意歧视亚裔美籍人士等四项指控,全数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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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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