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休闲] 时间:2024-05-02 18:01: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26次

原标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中国政治决定

(2023年1月11日政协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4日至18日在西宁举行。人民建议会议的协商协第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主席、议会关海省会第副主席、第届秘书长、青海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省委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员会于召议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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