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玉决定逮捕

[时尚] 时间:2024-04-29 22:37: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94次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人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民检副市长刘玉(副厅级)涉嫌受贿、察院滥用职权一案,依法玉决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对刘定逮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山东省人日前,民检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察院滥用职权罪对刘玉作出逮捕决定。依法玉决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对刘定逮(总台记者 王成林 张明)

山东省人

    

山东省人

     【编辑:刘阳禾】

山东省人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