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宣传进校园 云南西盟检察在行动

[知识] 时间:2024-05-02 22:22: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66次

  “宪法宣传周”期间,断卡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联合县人民法院就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到县民族中学开展巡回法庭审判活动。进校1800余名师生到庭旁听庭审活动,南西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盟检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网络防诈骗意识,察行增强防范网络诈骗能力,断卡有效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宣传保障师生利益,进校预防减少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南西加强警示教育,盟检努力为在校学生营造更加良好的察行成长环境。

云南西盟检察在行动

云南西盟检察在行动

  2021年5月初,断卡被告人徐某经朋友舒某(另案处理)介绍,宣传准备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进校并办理一张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卡提供给别人使用可以得到一笔丰厚报酬。徐某便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一张中国移动手机卡、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并将该手机卡绑定在刚开设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上。舒某带徐某找到两名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先让徐某在手机上下载中国建设银行APP软件,又让徐某提供身份证、手机、银行卡使用,徐某见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使用其手机和银行卡实施网络电信诈骗活动,其手机显示银行卡内不断有钱款进账。事后,徐某向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索要2200元人民币报酬。经公安机关查询,徐某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于2021年5月8日20时许至2021年5月9日13时许进账共计90余万元人民币,资金转入后又迅速被转走,最终卡内余额仅剩5.27元人民币。

  被告人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庭审中,被告人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观摩庭审结束后,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通过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分别从“断卡”断的什么卡、“断卡”实施的原因、“断卡”打击的重点、“断卡”产生的效果、“断卡”怎么做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并以实际案例入手,详细剖析揭露冒充客服、购物交易、冒充熟人微信QQ诈骗等多种常见的诈骗手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应对防范建议,教学生认定涉“两卡”犯罪的本质及严重危害。同时,呼吁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增强自护能力,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拒绝非法买卖“两卡”,合法合规用卡。

  “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利润可观,足不出户就能赚钱,干不干?如果有人向你提出这种赚钱的主意,请立即停止,因为这很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观摩庭审给现场的师生进行了一场近距离法治宣传,警示大家切莫因贪占便宜,成为信息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害人害己。”庭审后,公诉人也适时进行反诈骗宣传,提醒广大学生在工作、生活中,接到陌生的来电不要大意,看到网络上的信息不可轻信,收到可疑的链接慎重点击,资金转账核实清楚不能着急,时刻警惕网络诈骗陷阱,看管好钱袋子,莫让自己的钱财遭受损伤。”西盟县民族中学老师张俊红说。

  云南网通讯员 叶布拉 曹勤芳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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