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又一家!海口这家豆腐坊所售油条食品添加剂超量近6倍

[焦点] 时间:2024-01-30 20:37: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28次

原标题:天天315 | 又一家!天天添加海口这家豆腐坊所售油条食品添加剂超量近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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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又家油条南海网、海口南国都市报6月10日消息(记者 蒙健)今年4月23日,家豆剂超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传来的腐坊食品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所售食品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所销售的量近油条,经检验,天天添加油条铝的又家油条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限量近6倍。海口近日,家豆剂超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因销售超范围、腐坊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所售食品油条,被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侦办。量近

据介绍,天天添加今年3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进行抽检,抽取了油条。经抽检报告显示,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经营油条,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100,实测值59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随后,执法人员对该豆腐坊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其停止加工制作和销售不合格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03月24日)并发布召回公告、排查问题原因以及提交整改报告。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已经停止加工制作和销售上述不合格油条,该豆腐坊于2021年03月24日加工制作油条共50根,并于当天被执法人员监督抽检了9根,抽检单价为2元/根,除了执法人员抽取的9根外,该豆腐坊销售出去30根,销售单价为2元/根,最后未销售出去的11根被自行销毁。

海口龙华金春联客家盐水豆腐坊销售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条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已将该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进行侦办。

海口这家面包店查出“铝超标”油条>>

今年4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接到海南省食药检验所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报告。报告显示,海口龙华王宪瑶面包摊所销售的油条,经检验,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近日,海口龙华王宪瑶面包摊因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条,被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据介绍,今年3月,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人员对海口龙华王宪瑶面包摊的油条进行监督抽检。抽检报告显示,海口龙华王宪瑶面包摊经营的20210324批次的油条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100,实测值37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随后,执法人员对该面包摊的铺面进行检查,未发现抽检不合格的20210324批次的油条,该摊位现场无法提供相关的购进台账记录和购进单据。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口龙华王宪瑶面包摊经营的不合格的20210324批次的油条,是3月24日从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海垦集贸市场的门口流动摊贩采购,采购时没有向摊贩索取经营者的身份信息以及采购单据,未签订合作协议,以及未索取该油条摊贩的相关资质证件、合格检验报告,总共购进该批次油条50根。

执法人员遂向海口龙华王宪瑶面包摊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停止购进和销售不合格批次的油条、并发布召回公告。该面包摊发布召回不合格油条的公告,但截至5月12日没有顾客退回上述不合格产品。

海口龙华王宪瑶面包摊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条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刑法》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蒙健)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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