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批!这些单位将获最高70万元资助

[时尚] 时间:2024-04-30 03:27: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17次

原标题:吉林省首批!吉林这些单位将获最高70万元资助

为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省首若干意见》(吉发〔2015〕9号),用人才开发引领支撑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批单省人社厅决定在全省大中型企业中创建一批人才培养基地,获最调动企业培养人才积极性,高万提升企业人才培养能力。元资经各地、吉林各部门(单位)推荐、省首专家初审、批单考核、获最答辩、高万公示等程序,元资现决定对26个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予以命名,吉林具体通知如下:

一、省首命名单位及资助金额

全省共评选26个人才培养基地。批单其中:成熟型5个,每个资助70万元;成长型21个,每个资助40万元。 

二、经费划拨渠道及程序

省财政厅已下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度省人才开发资金的通知》(吉财社指〔2020〕498号),并按规定渠道拨付了资助资金。命名基地属各市(州)、县(市)申报的,资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到基地所在地的市(州)、县(市)财政局,由各级财政局在1个月之内划拨到受资助单位;命名基地属中省直部门(单位)申报的,资助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受资助单位。

三、资金使用

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提留、挤占和挪用资助资金。

(一)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实训设施设备添置、培养项目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支出。

(二)资助资金禁止用于办公经费支出、行政后勤支出、职工福利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和基本建设等方面支出。

四、项目管理

(一)受资助单位承担基地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职责。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程序和支出范围,做好项目考核评估及资金使用审计等相关工作。项目完成后,填报《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验收评估书》,上报省人社厅。

(二)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培养基地的日常指导和管理,监督基地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省人社厅对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基地将撤销、摘牌。

联系人及电话:李振波 0431-88690987

单位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908室

名单如下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贾子尧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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