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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政:大病医保报销不低于50%

[热点] 时间:2024-04-30 17:56: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09次

  闽南网8月31日讯 今后,医保医保于居民若患大病,新政有望在获得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大病再获得大病保险的报销不低报销。

  记者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医保医保于国家发改委、新政卫生部、大病财政部、报销不低人社部、医保医保于民政部、新政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昨日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大病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报销不低要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医保医保于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新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大病

【资金来源】不用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意见》指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机制方面,《意见》指出,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同时,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表示,在资金上,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保障内容】基本医保先报销再报销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大病支出报销。

  《意见》指出,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承办方式】政府招标选定商业险机构承办

  根据新政要求,大病保险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将仍居于主导地位,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等基本政策要求必须由地方政府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最终通过政府招标的形式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合格商业保险机构,并利用划出的大病保险资金向商业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

  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

  针对大病保险的监管工作,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说,一方面要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监管。另一方面,还要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管控。同时,要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将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的情况,以及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新华 央视 中新)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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