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高度自治非完全自制 不允许有“港独”

[时尚] 时间:2024-04-28 21:24:3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4次

­  梁振英 中新网 图

­  新华网客户端11月14 日消息,港独新华电视《香港传真》梁振英专访:高度自治不是梁振完全自制 决不允许政治体制里出现“港独”

­  解说:在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宣誓大会上,两名候任议员宣誓时刻意使用侮辱国家、英高民族的度自言辞。全国人大常委会11月7日经表决,治非自制全票通过了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解释。完全此次人大“释法”,不允梁振英表示,港独作为特区首长有责任根据基本法第48条执行基本法,梁振并会与特区政府全面切实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的英高解释。

­  同期声:中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梁振英

­  “港独”和其他分裂国家的度自主张是极少数人的主张,但是治非自制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不能姑息,完全包括在学校里面也不能说讨论或者发表“港独”言论是不允属于香港应该有的自由。所以这个问题应该我们全社会都要重视,港独不能姑息。

­  基本法赋予香港的是高度自治,在基本法的各章各节,都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的权力。所以我们过去也经常说,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有的是高度自治,并不是完全自治,同时我们高度自治并不是一般概念上模糊的、含糊的高度自治,而是要按照基本法一章一节一款的高度自治。

­  解说:梁振英强调,坚决反对任何分离国家的主张及行动,也绝不允许“港独”势力进入政治体制。

­  同期声:中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梁振英

­  整个政治体制里面,“港独”分子都不能出现。公务员在一些政治问题上的表态,我是非常关注的。因为公务员在政治上应该中立的,尤其是某些部门的公务人员,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毫不含糊。其实“港独”分子就是在民间,也必须按照法律把它处置好。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