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2021年3月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受权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二、发布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三、第届代表大会第次
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全国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四、人民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议程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五、受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发布议案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第届代表大会第次
议案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全国决定(草案)》的议案八、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九、人民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十、议程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受权
受权
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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