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流浪浪狗流浪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流浪狗伤人而引发的狗撞狗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9月20日,伤老伤人伤残遵义正安县60多岁的人投人级昝某某从农贸市场买菜回家途中,被一条土狗撞倒。赔致老正确入院后,义流元何昝某某被鉴定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十级伤残。法院经警方调查,判定赔万该狗系当地居民万某某经常喂养。担责万某某则辩称,救护虽然自己有喂养行为,流浪浪狗流浪但这是狗撞狗流浪狗,不应担责。伤老伤人伤残对此,人投人级昝某某向正安县人民法院诉请判令万某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赔致老正确
正安法院审理认为,即便该狗是流浪狗,但万某某常向其投喂食物,事实上系豢养该狗。由于万某某未能认识到流浪狗的危险性,采取了不当方式投喂,使该狗对其投喂的食物产生了依赖,常在附近流浪,引发本次事故,遂判令万某某赔偿昝某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万某某不服,上诉至遵义中院。
9月4日,经遵义中院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当庭兑现了4万元赔偿款。
据悉,万某某系某门店工作人员,“狗经常出现在门店旁,基本上每天都会喂养。”喂养确切时长不详,但“最起码应该有几个月”。目前,昝某某身体已恢复健康。
欲救助流浪狗,应该如何处理?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偶尔投喂没关系,但经常投喂不恰当。经常投喂,狗就会经常到这附近来,对他人也会产生危险性。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领养,或者把流浪狗送到专门收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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