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地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明确 非法占地1亩最高罚款66.6万元

[焦点] 时间:2024-04-27 17:12: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78次

原标题:湖南涉地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明确 非法占地1亩最高罚款66.6万元

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行为,湖南确保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涉地事项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修订后的处罚裁量《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以下简称《裁量权办法》),该办法3月1日起施行。基准

修订后的明确亩最《裁量权办法》,突出保护耕地,非法对非法占用耕地、占地破坏永久基本农田、高罚在临时使用的款万耕地上修建永久建筑、占用耕地拒不复垦等违法行为设置了较重的湖南处罚。

具体来看,涉地事项在非法占地方面,处罚裁量视建设项目的基准性质、被占用土地的明确亩最地类和等级差异,设置了不同的非法处罚金额。如因公益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处每平方米5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罚款;因非公益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处每平方米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即因非公益项目占用1亩永久基本农田,最高罚款可达66.6万元。

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破坏种植条件的,处耕地开垦费7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裁量权办法》规定,破坏了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土地,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处罚。(黄利飞)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