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你中招了吗?海口这4家店销售假冒品牌,涉及耐克、劳力士等

[娱乐] 时间:2024-05-05 21:34: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09次

原标题:天天315 | 你中招了吗?海口这4家店销售假冒品牌,天天涉及耐克、中招劳力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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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海口南海网、家店假冒南国都市报8月13日(记者 蒙健 文/图)近期以来,销售为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品牌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涉及士专利等违法行为,耐克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严查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劳力强化重点商品交易场所执法,天天对商标专利侵权假冒商品销售等环节开展打击,中招有效遏制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海口近期,家店假冒对辖区内4家销售假冒“耐克”“阿迪达斯”“劳力士”等侵权产品的销售商家依法予以查处。

执法人员查获的品牌假冒侵权“耐克”拖鞋。

阿迪达斯、耐克帽子…… 海口琼山两商家分别“吃”3000元罚单

今年4月2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在耐克、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配合下,对海口琼山莉佳丽服装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经调查,海口琼山莉佳丽服装店在经营场所内销售的上述商品,均是2021年2月份一位推销人员上门推销的,其中“耐克”帽子7顶(进货价5元/顶、销售价10元/顶)、拖鞋4双(进货价5元/双、销售价10元/双)、“阿迪达斯”帽子29顶(进货价5元/双、销售价10元/双)、拖鞋2双(进货价5元/双、销售价10元/双),货值共计420元。

位于海口琼山利铭皮鞋商行内,所销售的“耐克”背包3个、“阿迪达斯”背包3个均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据该店负责人称,2021年2月份,其从博爱南路进的货,其中“耐克”背包3个(进货价25元/个、销售价40元/个)、“阿迪达斯”背包3个(进货价25元/个、销售价40元/个),货值共计240元,该负责人现场无法提供这批上述侵权商品的进货和出售相关证明材料。

经耐克、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出具鉴定证明鉴定,上述两商家销售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商品。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分别对海口琼山莉佳丽服装店、海口琼山利铭皮鞋商行分别予以罚款3000元,并没收商标侵权商品“耐克”帽子7顶、拖鞋4双、背包3个;“阿迪达斯”帽子29顶、拖鞋2双、背包3个。

因销售两对“香奈儿”耳钉耳环,海口琼山昌文饰品店被罚5000元。

执法人员查获的假冒“劳力士”手表。

“劳力士”手表只卖1000元/个?海口琼山吉周百货店售假表被罚20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根据上海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投诉请求书,随即派遣执法人员对海口琼山吉周百货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ROLEX”劳力士手表2个(表带黑色)、2个(表带棕色)。

经调查了解,海口琼山吉周百货店在经营场所内销售的“ROLEX”劳力士手表4个,是2020年从网上购进的,其中“ROLEX”劳力士手表2个(表带黑色)进货价75元/个、销售价100元/个,“ROLEX”劳力士手表2个(表带棕色)进货价75元/个、销售价100元/个,货值共计200元,现场无法提供这批“ROLEX”劳力士的进货和销售相关证明材料。

因该店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监督管理局遂立案调查,并对该店销售的4个“ROLEX”劳力士手表予以扣押。

经上海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扣押的手表出具鉴定书鉴定结论为:“我司确定目标产品上标有本鉴定书附件所附的商标,且目标产品在商品外观、标识信息、做工工艺等方面与商标权人生产或授权他人生产的商品(即正品)不符,因此确认目标产品系侵犯商标权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ROLEX”劳力士手表4个,并罚款2000元。

执法人员对海口琼山吉周百货店依法查处。

执法人员对假冒侵权“耐克”背包予以查处。

销售两对“香奈儿”耳钉耳环 海口琼山昌文饰品店被罚5000元

4月21日,根据上海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投诉请求书,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琼山昌文饰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CHANEL”香奈儿耳钉1对、耳环1对。随后,执法人员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耳钉、耳环进行扣押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口琼山昌文饰品店在经营场所内,销售的“CHANEL”香奈儿耳钉1对、耳环1对,是采购进的货,有进货凭证,其中“CHANEL”香奈儿耳钉1对(进货价:23元/对、销售价:127元/对)、耳环1对(进货价:54元/对、销售价:297元/对),货值424元,

经上海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出具CHANEL鉴定书鉴定结论为:“我司确定目标产品上标有本鉴定书附件所附的商标,且目标产品在商品外观、标识信息、做工工艺等方面与商标权人生产或授权他人生产的商品(即正品)不符。因此确认目标产品系侵犯商标权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海口琼山昌文饰品店予以没收商标侵权产品“CHANEL”香奈儿耳钉1对、耳环1对,并罚款5000元。(蒙健)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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