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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律师处理港国安案 五大质疑

[休闲] 时间:2024-05-06 17:10: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49次
中评社香港11月12日电/据大公网报道,外国Tim Owen过去幷未处理过香港国安法案件  质疑一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月在判词指,律师这次是处理高等法院首次处理勾结外国势力的罪名,涉多项具争议性的港国议题,包括控罪的安案犯罪行为和意图等,讨论或涉及分析如何在维护国家安全,大质及保障言论自由之间取得平衡,外国认为Tim Owen可协助法庭处理。律师这是处理法庭准许Tim Owen作辩护的主要理据。但Tim Owen的港国专长幷非香港国安法,他亦不是安案本地法律下涉及危害国安罪行的专家,过去亦没有处理过香港国安法的大质经验,又如何能够为法庭带来独特、外国有益的律师观点和审视角度?法庭以此为由批准Tim Owen参与案件辩护,在理据上显然难以令人信服。处理  香港国安法以中文为文本,Tim Owen幷不能全面理解国安法条文  质疑二 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定语文以中文为主体,Tim Owen幷非以中文为母语,但相关条文却以中文为主,即是他可能连全面理解国安法条文的能力都没有,甚至要本地律师支援。他连文本都未能完全理解,如何为法庭提供有益有建设性的观点?这等如一名华人律师,如果不懂英文,那么能够在英国法院打官司吗?  香港国安法需指定法官审理,而Tim Owen幷无处理香港国安法经验,缺少专门的知识参与案件辩护  质疑三 香港国安法要求指定法官审理,指定法官审理国安案件是因为审理相关案件需要有专门的知识,更要求法官对法例有完整、准确的理解,这样就不可能所有法官都具有相关的能力和经验。既然法官要指定,辩护律师当然也不可能中门大开,什么人也能辩护,同样需要对国安法有全面的掌握和认知,对法例认同和尊重。Tim Owen能否符合相关要求令人质疑,也是律政司反对其作辩护律师的原因。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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