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拍被上海民警抓现行 律师:偷拍侵犯人身权利,也面临举证难

[探索] 时间:2024-04-30 13:50: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22次

原标题:男子偷拍被上海民警抓现行 律师:偷拍侵犯人身权利,男偷难也面临举证难

10月9日上午,拍被拍侵一则男子偷拍女性被上海民警当场制服的上海师偷身权视频引发关注。视频显示,民警面临一名身穿白衣、抓现戴眼镜的行律男子被摁倒在地,另一名身穿黑衣的犯人男子将其鞋子脱下,向女性受害人说明鞋内藏有偷拍设备,利也并亮出警察身份。举证经上海轨交公安核实,男偷难10月8日18时15分,拍被拍侵上海市公安局轨交总队民警在地铁8号线成山路站巡查时,上海师偷身权发现一男子有偷拍他人隐私的民警面临违法行为,后在路过的抓现浦东公安分局民警协助下将该男子当场抓获。目前,行律违法人员范某(男,30岁)已被依法处行政拘留。

律师:偷拍女性裙底违法,也面临举证难

拍摄女性裙底是否构成违法?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曾明泉律师表示,违法是肯定的,一般界定为治安事件。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主旨和释义解释了关于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罚规定,必须满足:行为侵害的对象必须是他人的隐私,所谓“隐私”是指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属于个人的生活私密,如两性关系、生育能力、身体的隐私部位等等,一旦公开,将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工作带来严重的心理压力和精神压力;行为人必须采用偷窥、偷拍、窃听、散布等手段,其中“偷拍”他人隐私,是指对他人的隐私进行秘密摄录的行为。

曾明泉律师提到,要举证偷拍需要人证物证,被拍的女性面临举证难的情况,一般是当场发现。偷拍者如果通过网上或者其他渠道公开偷拍照片或视频,在没有暴露被偷拍者脸部或者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追究寻衅滋事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的刑事责任;涉及被侵害者的面部或者身份信息,可能有追究侮辱罪的刑事责任,以及侮辱他人的民事责任。

地铁里遇到偷拍者怎么办?

如果地铁里遇到偷拍女性裙底“猥琐男”,女性乘客千万别忍气吞声。

偷拍者常出没于楼梯、手扶电梯区域,他们靠近受害人以后,使用手机偷拍受害人隐私部位,诸如胸部、裙底之类。这时,女性应用手或者包压住裙摆。发现偷拍者时,两眼怒视,让他心虚,及时向周围乘客求助,也可就近联系车站工作人员控制行为人并报警。周围的乘客也要主动上前制止并给予帮助。

(包永婷)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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